【大紀元2月3日訊】一起惡性殺人案在警察參与策划,編造假証言,搞假自首后險些讓殺人真凶免受嚴懲,經河南省焦作市檢察院審查起訴部門認真審查并和公安机關聯手作戰,終于使這起殺人埋尸惡性案件露出了本來的面目。2001年1月17日,殺人后逃避法律嚴懲的朱英桃和逍遙法外長達一年之久的夏土金分別被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和無期徒刑。涉嫌包庇犯罪的朱來喜、朱小文、郭先桃也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
法制日報報道,法院經審理查明,1999年9月26日上午9時許,46歲的武陟縣北郭鄉高余會村村民、被告人朱英桃在其家西屋与前來要賬的被害人常保連發生爭吵并 打,朱的丈夫夏土金回家看見后即對常毆打,朱英桃抓起窗戶上的無柄斧頭,照常的頭部猛擊數下,致常昏倒在地,朱、夏夫婦二人即用繩勒常的頸部,用白塑料紙裹住常的頭、面部,并用繩捆后將常裝入塑料編織袋埋到自家豬圈內。
次日上午,被告人朱英桃、夏土金將殺死常保連的犯罪事實告知了曾在武陟縣公安局刑警隊工作多年、時任縣公安局交警隊辦公室副主任的弟弟朱來喜和在武陟縣防疫站當工人的哥哥朱小文以及娘家嫂子郭先桃。朱來喜等人未勸朱英桃、夏土金向公安机關投案自首,卻在朱小文家密謀,編造假情節,把朱英桃、夏土金殺人說成是74歲的受害人常保連欲強奸朱英桃,朱英桃不從,出于義憤,用斧頭把常砸死;進而又指使郭先桃向司法机關出具了夏土金無作案時間的虛假証言;并安排目擊人夏某向司法机關作虛假証詞;朱來喜又指使夏土金破坏埋尸現場,轉移警方偵查視線。由于朱來喜、朱小文、郭先桃的犯罪行為干扰了警方的偵查活動,隨后由朱來喜、朱小文帶朱英桃到縣公安局搞假投案,致使殺人主凶夏土金逃避警方偵查逍遙法外一年之久,而朱英桃于2000年5月29日僅被武陟縣人民法院一審以防衛過當從輕判處有期徒刑5年。
武陟縣人民檢察院認為一審判決量刑畸輕,于2000年6月5日提起抗訴。焦作市檢察院在審查此案時發現疑點甚多,經檢察長批准,与公安机關共同組成二十多名民警參加的專案組展開了縝密的偵查,經過兩個多月的艱苦奮戰,重新取証千余份,終于使一件殺人埋尸惡性案件大白于天下;同時,也將指使他人作假証,包庇朱英桃、夏土金殺人犯罪的朱來喜、朱小文和郭先桃緝拿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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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