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28日訊】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貪污巨額公款并豪賭揮霍一空的黑龍江省雞西市第三糧庫駐大連倉儲庫副主任馬廣祿昨日下午被執行死刑。
据人民法院報報道,1996年7月至1997年8月,被告人馬廣祿在擔任黑龍江省雞西市第三糧庫駐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惠發貿易公司倉儲庫副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私自或者指示本單位工作人員將雞西市滴道區糧食公司等四家單位委托惠發貿易公司倉儲庫保管的共計价值1452万余元的玉米和豆粕出售。
馬廣祿將所得售糧款一部分用于單位經營或返回存糧單位;另有659万多元被馬廣祿自帶現金到澳門,或者由其指示本單位的工作人員范偉及購貨單位將款匯至廣東省順德市、珠海市工商銀行陳偉平、吳孟華等人賬戶,通過陳偉平、溫志威等人幫助提取現金帶到澳門,用于賭博和揮霍。
1997年9月,馬廣祿潛逃至云南省瑞麗市,并化名徐日生躲避追查。同年12月26日,被檢察机關抓獲歸案。案發后,贓款未能追回。
黑龍江省雞西市中級法院和黑龍江省高級法院先后一、二審,認定馬廣祿犯貪污罪,依法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認為,被告人馬廣祿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私自將國有倉儲庫為其他單位儲存的玉米和豆粕出售,侵吞巨額售糧款,用于賭博和揮霍,并于案發前潛逃,其行為已构成貪污罪,且貪污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應依法懲處。一、二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証据确實、充分,定罪准确。二審判決量刑适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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