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27日訊】今天上午,原河南省交通廳廳長、党委書記張昆桐涉嫌受賄和挪用公款一案,在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中新社報道,据檢察机關查明,現年58歲的張昆桐自1992年以來,在擔任河南省建設廳副廳長和省交通廳廳長期間,先后多次利用職務之便,索要和收受他人財物,總額共計人民幣68万余元、美金4万元,然后非法為他人謀取私利。另据查明,張昆桐還挪用公款10万元,歸個人使用。根据我國法律有關規定,其行為已分別涉嫌构成受賄罪和挪用公款罪。
据此間媒体報道,該案由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指定新鄉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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