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民警開槍擊狗 一槍打死無辜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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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6日訊】正值豆蔻年華的貴州獨山縣基長鎮女孩李向桃,在今年1月9日趕鄉集的路上被該鎮派出所民警莫景志槍擊身亡。2月23日,從獨山縣檢察院獲悉:事件發生後,民警莫景志已於1月21日被逮捕,不日檢察機關將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被害方律師石仁均說,被害方已准備向被告人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要求被告人賠償被害人家屬各種損失9萬元。

貴州都市報報道,2001年1月9日,恰逢獨山縣基長鎮趕集日。19歲的李向桃,為了參加哥哥李向方1月15日舉行的婚禮,特地剛從廣東東莞回家才一星期。這一天她邀約著妹妹李向秀、好友李向芬,高高興興地前往離家不足1公里遠的基長去趕集,順便去領取自己從廣東寄回家過的1000多元匯款。據李向桃的妹妹李向秀介紹:當天下午2時左右,當她們三人路經花甲寨的拉抱規邊大路時,突然聽到遠處傳來像放炮似的沉悶的響聲,響聲過後,走在三人中間的姐姐李向桃,就突然倒在地上,鮮紅的血順著她的額頭流了出來。不知所措的李向秀連忙叫來哥哥及父親。父親和哥哥聞訊跑來時,只見姐姐頭部血流不止,已經停止了呼吸……

李向桃不明不白地突然死去,讓家人難以承受,父親抱著女兒的屍體、淚如雨下,體弱多病的母親得知這一噩耗後,當場昏死過去。當天下午5時,接到鄉親們的報案後,獨山縣公安局有關領導及刑偵民警趕到了事發現場。民警們在屍體額部左側眼睛上部發現一小血洞。獨山縣公安局刑偵民警連夜進行屍體解剖,結果在死者腦中發現並取出一枚子彈頭,刑警証實這是一枚「五四」式手槍子彈頭。後經公安機關偵察得知,1月9日中午1時許,獨山縣基長鎮民警莫景志花320元在集市上買了兩條狗牽回家,哪知其中一條黑狗剛拉到集市邊上,就咬斷草繩跑了。莫景志隨後追黑狗,一直追到塘鴨寨大路的稻田裡,氣急敗壞地向狗開了兩槍,結果其中一槍便奪去了李向桃的生命。

1月10日,獨山縣和基長鎮等有關領導10餘人在基長鎮召集死者家屬時宣布:李向桃之死是派出所民警莫景志私自濫用「五四」式手槍所為。之後,相關部門付給死者家屬16000元錢,作為李向桃的安葬費用。記者在獨山縣公安局采訪時,縣公安局副政委張躍民告訴記者,1月9日李向桃被槍擊的事件發生後,縣公安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對莫作了刑事拘留。莫景志未經領導批准,私自濫用槍支,將依法受到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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