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25日訊】川縣附城中學初一學生陶某被校外無良少年打死一案在龍川縣各級党委政府及公安机關的高度重視下,日前取得重大進展。据廣州日報報道,2月15日,死者父母与附城鎮政府及有關部門達成一致協議:附城中學負責醫院搶救的所有費用,附城鎮政府負責殯儀館及喪葬所需的全部費用,并支付6000元給家屬作為經濟補償。死者的尸体在冷凍了51天后,終于火化。涉嫌參与行凶的無良少年除叫人者陳某均已抓獲,此案目前正在審理中。
課間休息時被亂棍打死
2000年12月25日,正是西方人的圣誕節。當天上午,約10時05分,龍川縣附城中學剛剛上完第二節課,按慣例,這是課間操時間。初一(3)班班長陶某被該校初二學生陳某叫出校門,來到學校旁邊的一塊番薯地里,該校一個月前已經退學的原初二級學生丘某等人已等在那里。雙方說了几句,丘某就操起隨身帶來的一根1米多長、直徑達6厘米的木棍往陶某的頭上猛打。當時出于好奇赶來圍觀的學生沒有一人敢出面勸阻。一連打了十几棍,陶某哼了几聲就倒在地上不動了,行凶者也溜了。這時有人感到事態嚴重,馬上報告校警。陶某被送到縣人民醫院進行搶救。手術從上午11時一直進行到下午7時左右,醫院為陶某輸了三袋血,當第四袋血送來時,人已經被証實死亡。
在陶屋村,筆者見到了陶某的父母。雖然事情發生已經五十多天,但陶運發夫婦仍然無法走出喪子之痛的陰影。一說到儿子被人打死,他們的淚水就滾落了下來,面對筆者,泣不成聲。他們斷斷續續地說:我的儿子被人打死了,到現在只得了6000元,這太不公平。到現在,我們還不知道我儿子被人活活打死的原因。我儿子生于86年農歷11月19日,剛剛過了14歲生日,他平時很聰明,也很听話,學校都說他學習用功,很有禮貌,從小學到中學,他都擔任班長。
陶運發夫婦表示,光天化日之下,凶徒就不顧國法,肆意行凶殺人,這事實在讓人想不通。現在准備以刑事附帶民事的方式起訴,第一被告是丘某,第二是陳某,第三是附城中學,為死去的儿子討個公道。
鎮領導:采取積极態度解決
2月20日上午11時許,筆者在鎮政府見到了主管政法工作的副鎮長鄧水強和主管教育的副鎮長陳文忠。鄧說,五十多天來,我們被這件事搞得心力交瘁,但自始至終我們對這事都是高度重視的。事發當天,我和陳副鎮長、司法所長赶到縣醫院,安排搶救事宜,并要求沒有課的老師都到醫院,協助護理受傷學生,做好家屬的工作,防止意外事件發生。當晚7時左右,醫院証實搶救無效,我們的心情同樣非常沉重。近8時,我們安排4男4女8位老師、請來兩輛小四輪送家屬回家,并讓這8位教師留在陶某家中,安慰其父母,一直守護到天亮。26日下午我們赶到陶運發家里征求他們的意見,其父表示,要學校出20万元,其母說,20万不行,至少要30万。鎮里商量后,認為30万、20万不大可能,現在責任還難以認定,在凶手被抓到以前鎮里先墊付部分資金處理尸体,料理后事。但差距太大,沒有達成一致。28日再到派出所協商,同樣無法統一意見。
2月15日,我們請家屬來派出所,終于和家屬達成了協議:一是政府先墊付15000元,其中6000元作料理后事費用,9000元作為殯儀館的費用。二是要求16日前必須火化,則由司部門依法強制火化。其父在協議書上簽了字,現在家屬拿到手的錢只有6000元,我們承認是不多。但是,作為一起凶殺案,政府和學校究竟該承擔什么樣的責任,下一步怎么去處理,那是司法部門的事。政府每拿出一分錢,都必須有理有据。
20日,附城鎮党委書記駱秋國在接受筆者采訪時介紹說,在陶某一案的處理中,我鎮党委政府和有關部門是客觀的、公正的,我們的處理是妥當的。這事對我們也敲了一個警鐘,學校今后一定要加強對學生的教育,改進管理,把學校辦好。
校長:等有關部門依法裁決
在采訪中,附城中學校長鐘欽泉表示:我們承認“12‧25”案學校負有一定責任,但這并不是因為凶手丘某曾是我校的學生,丘某已經自動退學,离開了學校,從客觀上講,我們是管不了他的事。學校對此負有什么樣的責任,我們等待有關部門來處理,該承擔的責任,作為校長,我絕不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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