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13日,我在北京西郊騎車時被一根重約100多斤的鐵管從高處落下砸傷左臂,一個星期后仍未完全康复,需要到醫院敷藥化瘀。肇事者是一收購廢品者,事發時正從房頂往下仍廢鐵管,估計是因障礙物擋住視線,沒看到我騎車路過,或者是看到了,但是想搶先仍下去,以為不會砸到人。由于房頂高近三米(上面還豎立著廣告牌),在沒有听到任何阻止或警示的情況下,我很難得知腦袋上有重物落下。
肇事者當即跑掉,我的家人之后撥打了 110報警。雇肇事者干活的房主見到警察來了,被責令陪我到附近醫院就診,付醫藥費約150-200元,此后再無任何表示歉意的行動。
事后,我對當日事件仍心有余悸,一直在慶幸沒有砸到腦袋或骨折,心中留下陰影。但是我知道,位于事發地附近,最近已有兩名民工在施工時喪生,可見勞動安全措施做的非常差。經過此事,我想到北京目前正在申辦奧運會,建設施工及拆遷的場地比較多,由于對安全因素不夠重視,施工導致傷亡的案例恐怕不止發生在我們這里。報紙上也經常刊登從高處亂扔亂丟東西砸傷過路人的報導,但是此類事件仍時有發生。
我的看法是:我是國家的公民,也是國家的納稅人,在我受到傷害時應有權得到及時的救治和法律保護。同時,我認為一個社會中道德的尺度是只無形的手,它深刻的影響著人們實際的生活質量和社會秩序。我國政府正積极申辦奧運會,外國人來到中國不僅會評价我們的城市建設和規划,也會通過与中國人的交流和接触了解中國文化,評价中國人的公德意識和公民素質,因此道德也是隱形的社會財富,道德建設的問題也是不容忽視的社會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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