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21日電】遠華案主嫌賴昌星在溫哥華獄中透露,他是國安部八局兼職特工,曾偷運香港入境處資料到大陸,也与台諜接触,但因軍情人員為金錢內哄而被檢舉。他也首次澄清流言:遠華案与賈慶林夫婦無關。
廈門遠華集團涉嫌走私大案,自北京當局于一九九九年成立「四二零」專案組以來,有關調查工作已進行了近兩年,但案情至今仍然扑朔迷离,而主嫌賴昌星与北京高層一些領導人的關系,則成了「四二零」專案組的一個燙手山芋,卻也是外界關注的一個焦點。
在加拿大溫哥華市中心的監獄里,賴昌星接受了亞洲周刊四個小時的獨家專訪,首次披露他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賈慶林及其妻子林幼芳的關系,也講述了他与前中共中央軍委副主席劉華清,以及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人大副委員長王漢斌等中共高層官員認識交往的過程。賴也向亞洲周刊承認,他是北京國家安全部八局的兼職特工,從事情報搜集工作,曾偷運香港入境處資料到中國內地。
以賴昌星為董事長的廈門遠華集團,被指在九十年代中期的數年間,走私二百四十多億元人民幣(折合約二十九億美元)的貨物,逃稅一百多億。在這段時間,賈慶林是福建省省長和省委書記,而賈的妻子林幼芳那時任福建外貿党委書記。賴昌星承認,他与賈慶林「當然認識」,与他吃過飯、照過相,而且,「當時賈慶林如出差到廈門來,都會到(遠華)公司來看看」。
但是,認識歸認識,賴昌星否認賈慶林跟他有任何經濟上的往來,「也根本沒請他幫我甚么忙」。他也否認与賈慶林的儿子有任何關系,「連見都沒見過他」。賴說,賈慶林与他合照過不少照片,他也沒挂出來,只是放在家里,但這些照片目前都在「四二零」專案組的人手里,「他們也一直要搞他,一直不放手」,一直感覺賈慶林跟他有金錢來往,「但不敢明顯說出來,只是一直想鬧這個事,因此有很多傳言」。
与賈慶林有關的傳言,是傳賈妻林幼芳因為時任福建外貿負責人,因此与賴昌星的走私案有瓜田李下之嫌。但賴昌星似乎很義憤地說:「我根本連林幼芳都不認識,一點來往都沒有,甚至連同台吃飯、單獨与她談話都沒有,更不用說別的。」他一再表示,「是真的不認識她」,并怀疑造出這种說法的動机,「可能背后有人在搞,出自個人目的,想往上爬」。
被賴昌星指有個人目的、想往上爬的人,是「四二零」專案組的負責人、北京中央監察部部長何勇。賴說,何勇憑自己的感覺辦案,實際情況比他預期的差得很遠,但還是要查下去,因為查不出大事情來,就太沒面子了。賴指責何勇,「寫給中央領導的報告很夸張,羅干書記、朱總理、江總書記都受騙了」。他說何勇目前抓的人,官都比他小,但是「官比他大的,就沒有動」。
与賴昌星有關系、很熟稔、官又比何勇大的北京高官,賴表示「起碼有八個人以上」,而最大的、最有名的當算前中央軍委副主席劉華清。
目前過著囚徒生活的賴昌星承認与劉華清很熟悉。在他位于廈門湖里華光路的紅樓七樓辦公室里,即挂著他与劉華清、李嵐清、王漢斌、阿沛阿旺晉美、李鐵映等人的合影照片。這曾是賴昌星的政治資本,憑著与這些中共高層領導人的特殊關系,賴昌星也成了一個橫跨政商兩界的特殊人物,紅极一時,上可通天听,是中南海和釣魚台的常客,何勇提醒「四二零」的部下多加防范。
賴昌星自稱与劉華清很早就認識,多次与劉合影留念,不但是集体的、多人的,還特別到大連棒槌島与正在那里休息的劉會面;而与劉單獨的兩人合照,他說「從來沒有挂起來」,都放在公司里。
与賴昌星的遠華集團有過交往的軍方高級將領,還有遲浩田及解放軍總參謀部情報部前部長、中共元老姬鵬飛之子姬胜德。但根据賴昌星的交往標准,他認為与遲浩田「不算認識」,而与姬胜德的關系,則屬老朋友了。他說,他与姬胜德在九二年就認識了,是通過工作關系認識的。事實上,這种關系為他和遠華集團确實提供了一時的便利和好處,但也為他日后的東窗事發埋下了伏筆。
与王漢斌姬胜德稔熟
賴不但与中國軍界的頭面人物過從甚密,關系匪淺,而且与政界的不少高層官員包括國家領導人也關系密切。賴昌星告訴亞洲周刊,他与中共中央政治局前候補委員、人大副委員長王漢斌很久前就認識了,「他來廈門就來看我,我到北京就去看他」。賴認為這种交往是很正常的,「沒有為了占一點便宜」。
他否認与這些領導人和中央高層官員的來往,有金錢和利益上的交換,他認為他認識的這些官員沒有腐敗,「除了(廈門市前副市長)藍甫這种人作風不好一點」。藍甫是与賴昌星有來往的中共官員中,唯一一個他討厭的人,認為這個人愛吹牛,他「听了就不舒服」。
賴昌星有他的愛恨情仇,對法律對官員与金錢的關系,也有他自己的認識。他認為与有些官員即使有一點金錢的往來,「也是正常的,中國的法律也沒有說當官的不可以向商人借錢,我只是知道不能交換(利益),至于有困難借來借去,是很正常的。如果我借給官員有罪,借給老百姓也有罪,也要抓來判,要平等,一樣的嘛」。
賴昌星下意識里相信金錢万能、相信特權、相信關系,也相信特殊的部門可以給他的生意帶來更多方便。賴向亞洲周刊承認,他早在九二年就与中共軍方情報部門建立關系,就是在那個時候,通過為南京軍區情報部門做些事,認識了時任總參情報部負責人的姬胜德。
當時賴昌星已拿了單程証到了香港。他說,他當時為中共軍方情報部門「做了不少事情,不但出力,還出錢,在澳門和香港為他們花了几百万,我也沒讓他們一定要還這個錢,甚么回報都沒有」。
但事實上,賴昌星得到了特殊的回報,他利用這張特殊的招牌,為他的生意獲得不少方便,這張特殊的招牌使他結識了中共軍方的權勢人物劉華清、姬胜德等人。他也同時拓展了在福建和廈門的關系网,地方、軍隊、武警,無所不通。比如他的專車司机洪國潘就是海軍廈門水警區副司令皮國勇介紹的,他作為大股東的廈門海?貨柜堆場,五個股東就有兩個有軍方背景,包括海軍的嵩海公司和武警的金盾公司。
海?堆場被「四二零」專案組指是遠華集團走私活動的大本營。
除了有軍方的招牌,賴昌星也向亞洲周刊承認,他是北京國家安全部八局的兼職特工。國安部八局專門從事情報搜集工作,賴的檔案就入在八局,「當時有兩個人來作筆錄,說從今天開始,你就是正規的,但沒有工資報酬,只有在生意上可以給我很大方便」。
給予方便,這就是賴昌星想要的。他說,國安部當時發給他工作証和一個「特通牌」,「放在車上,過橋過路都不用錢,不能進的地方你都可以進」。國安部的身分不但為賴昌星在道路上大開綠燈,而且使他在生意發展上有了另一張王牌,加上他在北京、福建和廈門經營的無所不包的關系网,賴昌星當時意气風發,從沒想到會出事。
雙重特殊身分和龐大的關系网絡,使賴昌星的消息极為靈通,因此,當遠華案于一九九九年三月剛露出一點苗頭,他就獲得消息。他說他很清楚:「海關總署(九九年)三月二十九日報告的內容,我都清楚。羅干是怎么簽的,我都知道。」當時,賴昌星以為憑他的關系可以擺平這件事,沒想到會變成這么大的案子。
介紹台諜給北京當局
他說他以為沒事,最多几個月就可以過去,沒有想到要跑。因為那几個月,他除了常在北京打探消息,并希望把事情壓下去之外,還繼續在為國安部牽線搭橋。几乎是在海關總署將有關報告上報中共高層的同時,賴介紹了台北方面的八個情報人員,包括軍方退役的几個人員,于四月五日到廈門悅華酒店与北京國安部人員見面。但到了十日晚上,這些人卻被廣東省國家安全廳的人員拘捕。
賴昌星說,他第二天馬上飛到北京,被接到國安部的別墅里,求見安全部的一個副部長未果,當時他「已經覺得不對頭了」。果然不久,五六月間,賴昌星說他的安全部証件被收回,說是到期了,「要收回換新的,連給我的那張特通牌也收回」。于是,他在六月初即通知他的兄弟和几個親信要暫時离開避一避。
賴昌星說他為北京安全部工作,做的事情「都是做得很成功很成功的」,包括在九七香港回歸之前,他通過手段獲取了北京方面非常希望獲得的香港入境處資料。賴昌星告訴亞洲周刊,他將那些資料搞到手后,讓他的司机運了兩車送到大陸。賴昌星承認与中國大陸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前局長許甘露是好朋友,也是因為這層關系,他与香港入境處的一些官員成了朋友,包括他曾提到的梁錦光。
中國軍方和國安部的招牌給賴昌星帶來了方便,但他最后東窗事發,也是因為這層關系。賴昌星証實,遠華案的爆發,确是源于原解放軍三十一軍副軍長之子朱牛牛的舉報,而朱牛牛的舉報,卻是他欠解放軍總政聯絡部在福州的一位高級軍官胡大曹一千四百万元,被追債走投無路的情況下,向賴昌星勒索一億元未果而向中共高層舉報。
八月十三日直飛溫市>
賴昌星說,他在九九年六月還「正正當當回廈門」,八月十三日离開香港,「直接到溫哥華,并沒到菲律賓」。本來,他听說這個案子三個月就可以結束,最多半年,但沒想到一拖就是將近兩年。賴昌星是在加拿大匿藏了十個月左右,才向加拿大移民部遞交難民申請的。他說,讓他下決心申請難民身分的,是「四二零」專案組戲劇性地派了三個人,帶同賴的哥哥賴水強,到溫哥華勸說賴返國自首歸案。而在此之前一年多,賴氏夫婦在九九年三月二十五日即已遞交加拿大投資移民申請。
其實,在「四二零」派人到溫哥華之前,賴昌星与「四二零」就已開始越洋對話。剛開始時,賴用的是美國的兩個移動電話號碼,是他的一個朋友幫他在美國買的,所以,「四二零」的人員曾一度怀疑賴在美國,「以為我是有美國的証件」。但后來,由于賴「認為事情總會查清楚的,就無所謂」,所以,逐漸暴露了自己的實際行蹤,并答應与「四二零」的人在溫哥華見面。
「四二零」專案組派出的三個人由劉曉輝領隊,另兩人一位姓蔡,一位姓陳,帶同賴昌星的哥哥賴水強,持中國外交部簽發的公務護照,于去年五月三十一日飛抵溫哥華,并在溫哥華住了將近半個月,与賴昌星見了几次面。
据溫哥華警方表示,加拿大方面事前并不知悉中方派人到溫哥華与賴昌星見面。因此,當劉曉輝等四人入境時,還發生了一段小插曲,被溫哥華机場移民官在机場留置六小時。据了解,劉等四人分成兩人一組排隊入境,四個人都以從事貿易身分入境,賴水強的身分是糧油公司的,另外的人則裝作是做木槳生意。但是,在机場,他們的行蹤被加方看出了破綻,問他們是否互相認識,他們否認,但移民官從他們
的眼神看出他們是一起的,因此將他們留置問話了六個小時。
有惊無險入境后,他們下榻在里士滿的金馬酒店,打電話到大陸与賴昌星之弟賴昌圖聯絡,再由賴昌圖与賴昌星定好見面地點,再通知劉曉輝等人。据悉,劉等四人在溫哥華將近半個月,換了四個住的地方,最后搬到賴昌星在溫市中心幫他們租的兩套公寓里。
「專案組要騙我回去」
賴昌星跟他們見了几次面,他說當他發現「他們要騙我回去之后,我就不見了」。賴說:「他們叫我注意,說最擔心我安全的,是他們專案組的人,他們擔心有人會來把我殺掉,他們要保護我回去。」而且,專案組還帶來了何勇的口頭承諾,保証賴回去之后不會死,而且可以給他「想像不到、出人意料的處理」。賴昌星說,劉曉輝還告訴他,讓他回去,其實「并不是生意(走私)上的事,而是政治上看上我,要我配合」。
劉曉輝等人無功而返,但北京也下定了決心,一定要把賴昌星捉拿歸案。因此,就在劉等四人在加拿大勸降賴昌星的同時,中國公安部透過國際刑警中國國家中心局,于去年六月五日正式知會加拿大皇家騎警駐北京聯絡官考林華克,要求根据中加兩國警方的諒解備忘錄提供協助,并在賴昌星夫婦于去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被加國警方以違反移民法拘捕后,于十二月十日向加拿大方面提交了賴昌星「走私犯罪的証人口供」。
目前,關押在溫哥華卑詩省預審監獄中的賴昌星,其律師團共有九個律師,對手是兩個強大的國家机器。但是他們似乎信心十足,并已制訂了精密的辯護策略,保護賴昌星不被加拿大當局送回中國受審,准備「先運用國內的資源,再運用國際資源,直至最后的一槍一彈」,保護賴的基本權利和基本人權,希望賴受到公平的對待。
但是,賴昌星律師的辯護是否奏效,前景如何,誰都難以預料。事實是,賴昌星事件已成了中加兩國之間一個高度敏感的問題,成了加拿大總理克雷蒂安此次帶六百人訪華團到北京時,不得不与中方談到的一個問題,因此,曾經与北京高層的政治人物交往而得意一時的賴昌星,也將因為政治的介入而失意,并可能為之被送上斷頭台。(亞洲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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