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子瓜子”家族戰爭揭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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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一則“年廣久宣布退出江湖,傻子商標一分錢轉讓給長子”的報道引起廣泛關注。同一時間,年廣久二儿子年強在蕪湖召集當地媒体要求辟謠時指出,一分錢轉讓傻子商標是——蛇年中國最大假新聞。

  一分錢等于一百万?

  2月15日,記者終于与年廣久的二儿媳婦———號稱“鏡湖女俠”的曹云敏取得聯系。“這是一個假消息,昨天我們已經召開了新聞發布會,辟謠呀!”曹云敏在回答記者專訪時的聲音清脆、響亮。“什么一分錢?簡直就是故弄玄虛。去年8月,年廣久就將商標權轉讓給兩個儿子了,他們(兩個儿子)花了100万買下傻子瓜子的商標權和肖像權。不信可以到蕪湖公証處調查,是備了案的。我們和老大(年金寶)各享有50%的股權。為了注冊方便,就分了一下,年金寶注冊的是商標權,年強注冊的是肖像權。兩個人都沒有單獨轉讓商標權和肖像權的權利,也就是說年強和年金寶可以共同使用商標權和肖像權,這不是哪一個人說可以單獨使用就屬于哪一個人的。”曹云敏說最后一句話時,連記者也听出話中有話,矛頭直指年金寶,商標權再次激化了年氏家族的內部矛盾。

  曹云敏稱,報道所說的一分錢轉讓費,不知是父親搞的花樣還是年金寶搞的鬼。“如果是老頭子呢,還說得過去,因為老頭子沒什么文化,他是粗人,喜歡這樣標榜自己。譬如他總是說他起家時只花了一塊錢一樣。他說轉讓費是一分錢就是一分錢了。不過100万不算多,老頭子愛怎么說就怎么說啦,一家人要不要錢都一樣的。”

  記者疑惑地問:“那你們到底給錢沒有呀,是不是100万沒有給年廣久,他才發布消息的?”“怎么沒給呀,我們打了條子的,”曹云敏不自覺地停了一下,馬上轉口說:“我們還專門存了一個存折給的他。”

  事實上,長子年金寶對這100万,似乎也有難言之隱,在記者的追問中,年金寶勉為其難地說:“一家人是可以不談錢的,可以是100万,也可以是一分錢,怎么說都可以。”一分錢不可能等于100万,看來轉讓費將成為年氏家族惟一不能公開的秘密了,橫亙在年氏父子間的矛盾已不僅僅是錢的問題。

  為什么要轉讓商標權?

  “年廣久把持商標權這么多年,是不是受了什么刺激才把商標轉讓了?”

  面對記者的提問,曹云敏明白無誤地說還不是為了她。曹沒有明指這個她是誰。“為了那個孩子的撫養費嘛,老頭子不是不付,而是從不及時付,她就鬧著要商標權。”記者這才明白這個她其實就是与年廣久离婚已近7年的彭曉紅。

  据悉,彭离婚后帶著与年廣久的婚生子年金龍獨自生活。1999年夏天彭曉紅因申請開辦“傻子瓜子經營部”受阻而將年廣久告上法庭。她要求法院确認其享有“傻子瓜子”注冊商標專用權。理由是年廣久在坐牢期間,曾給她出具過商標使用權、技術權的“授權書”,而且作為与年廣久婚生子年金龍的監護人,彭理應具有商標的專用權和使用權。但法院認為,商標專用權應由商標注冊人享有,判彭曉紅敗訴,彭曉紅一直不服。

  去年8月1日中午,年廣久設在偉基商業中心的辦公室遭到彭曉紅衝砸,一些物品被毀。這一天本是個大喜的日子,年廣久的鄭州傻子瓜子公司和蕪湖傻子瓜子技術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在這一天正式實行合并,統一在“蕪湖傻子瓜子技術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旗下。好端端的一個慶賀的日子經過一番打鬧,喜气全消,年廣久甚為寒心。

  “都是老頭子(年廣久)自己惹的禍,這事挺麻煩的。為了避免麻煩,去年8月,老頭子才狠狠心把商標權轉讓給老大、老二了。”曹云敏也不怕亮家丑,爽直地一一抖落出來。

  父子間相互殘殺

  轉讓商標權實屬年廣久的無奈,盡管彭曉紅胡鬧起了決定性的作用,但年氏家族似乎從來就沒有擺脫過內部的恩恩怨怨和家庭的磕磕絆絆。所有的精力在矛盾中相互消耗相互磨損。

  据悉,年廣久一直耿耿于怀的是,他的最大對手不是別人,而是分出去單干、同樣使用“傻子”品牌的兩個儿子,為搶生意,他和儿子的企業之間互相壓价,結果是3家都受損失,這种矛盾由來已久。

  1997年,傻子集團正式宣告成立,但好景不長,年廣久因他的兩個儿子分別擔任“傻子瓜子”聯合集團公司的董事長、監事長,而自己僅任“空有榮譽、沒有實權”的董事局主席而心中不悅,聯合集團公司僅成立一月余,年廣久就借机發難,砸了牌子關了門。集團公司終于宣告解散,這個夏天被年氏家族看作是黑色夏天。

  商標權就這樣成了年氏家族的一塊心病。對于父親所謂“商標侵權”的指責,年金寶、年強不止一次咨詢過工商局商標管理科和法律部門,得到的答复是:“傻子瓜子”商標乃父親年廣九、母親耿秀云,以及他兄弟二人共同創立,享有不可分割的權利。

  但清官難斷家務事。1998年6月,年金寶一怒之下正式注冊了“傻王瓜子”商標。接著不久,年強也將自己經營的瓜子,改注冊登記為“年氏瓜子”。

  此后,年金寶与年強一口气申請注冊了27個商標,分別叫“小傻子”、“傻王”、“傻媳婦”……涉及飲料、茶具、電子產品等。“傻子”又生一大幫“傻子”。

  回憶起這段歷史,曹云敏忍不住嘆气:“老頭子很不高興,他說什么‘傻王’,我不就是王嗎?我儿子成了王,那我是什么?結果鬧騰商標權鬧得一塌糊涂,仍然不歡而散。”

  1999年元旦,年廣久過完他62歲的生日后,就開始闖西北了。

  在瓜子界一次朋友聚會上,年廣久透露心跡:“我年廣久9歲開始跟父親學做水果生意,一直到30歲改炒瓜子,‘傻子瓜子’創名牌,算是一立。40歲遇上改革,把瓜子生意做遍了全中國,算是‘不惑’。50歲人家看我發大財,害紅眼病,我也得罪了一些人,栽跟斗吃了不少苦頭,開始學乖,也能叫做‘知天命’。現在我已經是六十出頭的人了,回想走過的大半生,酸甜苦辣什么味道都有,我要一切從頭來。”從頭來過也許正是年廣久的無奈。

  誰讓傻子瓜子做不大?

  問起年廣久的行蹤,曹云敏說現在老頭子在鄭州,帶女人做點小買賣,“女人?”記者唐突地插話說:“是不是他現在的老婆。”曹云敏不情愿地含糊答應。記者立即換了話題“他還在做瓜子生意?”“不,他已經退出了,但是要生活嘛,他指導她做點小生意。現在他把傻子瓜子的商標轉讓出來,連他自己也不能用這個商標了。”

  年廣久不是要“金盆洗手”嗎,為什么還要做點小生意?且還不能用自己創出的商標。記者百思不得其解。

  記者忍不住問曹云敏是否還要繼續做傻子瓜子這塊招牌,“當然要做,不過重心放在我們自己創的‘金傻子’上。你想想,如果我們打了傻子瓜子的廣告不是便宜金寶了?金寶的‘傻王’沒有打響,否則不會做了半年,又來利用老頭子造名人效應了,他是為了抬高自己的身价,撇開傻王來做傻子。天天搞這些東西,我都沒勁了。不像我們的‘金傻子’,所謂金,就是要比傻子高一層,質量也要高一層。我們的金傻子比傻王做得大,不過內耗仍然分散精力。”“不想調解一下么?”“沒有辦法調解了,也不想再調解了。”曹云敏說這話時,有些疲憊。

  如果年強認為給傻子打廣告就是便宜金寶的話,那么對于共同使用商標權的年金寶來講也是同樣道理,難道“傻子瓜子”就這么廢了?身在鄭州的年廣久大怒,他吼著給記者說。“那你是不是真的金盆洗手了?”一听記者的問話,年廣久情緒更為暴躁:“我現在還在做瓜子生意,我不做這個我還能做什么?!”

  “那你用的什么商標?你媳婦說‘傻子’商標轉讓出來你就沒有權利用了!”“我不能用?這是我的我為什么不能用?!”說完年廣久憤怒地挂斷了電話。

  長子年金寶盡管一直逃避記者,但是對父親使用商標一事的解釋是:“他當然不能使用商標,但他現在是代表我的公司在做事。”至于父子3人是否能再聯手,他說他們怎么說就怎么樣了。

  明擺著,傻子瓜子的內耗將繼續,它那典型的中國式家族經營仍將再折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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