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于2月16日又發生一起青年男子自焚事件,我為网上公布的“慘烈照片”而感到強烈震撼,這兩天連續做惡夢,燒焦的尸骨一直在腦海里浮現。靜下心來想一想,總覺得有什 不太對勁的地方。
昨晚,再次查看新華社的報道,最后一句所言(原文):經法醫現場初步檢驗,“尸体頭東腳西,斗拳狀仰臥,屬爆燃燒傷不深,死因為瞬間窒息死亡。”對照其狀恐怖的照片,我就產生了疑問。大家是否還記得,去年歲末發生在河南洛陽的舞廳大火慘案,死亡的309人都是因濃煙窒息而死,所以,其尸体并沒有太嚴重的灼燒痕跡。
按新華社的報道,現場法醫鑒定結果同樣是“爆燃燒傷不深,死因為瞬間窒息死亡。”這就怪了,根据所公布照片的情形,死者只剩下一具燒焦的骨骸,法醫當時在現場是如何得出上述鑒定結果的?是否有關當局為了制造“震撼人心”的效果,將尸体移至第二現場,重新焚燒后再拍照???在目前的形勢下,當局為了達到把法輪功徹底整跨搞臭的目的,是什 卑劣手段都可能采用的。
此外,目前的大陸防范法輪功措施,理應能基本阻止法輪功分子上京鬧事,從當地對法輪功分子的監控,旅途上的盤查,北京的戒備,可說是關卡一道又一道,死者是如何自焚成功的?難道當局對法輪功的防范執行了“雙重標准”?對于想上京和平請愿者嚴加阻止,對于想自焚者,在監控下默許!!!
我從來沒有在网上發表過什 長篇大論,我也不是法輪功信徒,我寫下這段文字的目的,在于替弱者鳴不平。無論怎樣,政府現在對法輪功所采取的各种鎮壓手段是錯誤的,歷史將會証明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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