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新:推荐李洪志先生有關「不能自殺」的文章

梁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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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23日新華社發表的關于五位「法輪功信徒」在天安門自焚事件,最好的辦法是親自讀一讀法輪功創始人對于「不能自殺」的論述。

摘自『法輪佛法(在悉尼講法)』(第76頁)
問:那第三個問題就是書里邊說到殺生問題。殺生是一种很大的罪業,一個人他自殺算不算罪呢?

答:算罪。現在這個人類社會不好了,什么千奇百怪的事情都出現了。講什么安樂死,打針讓那人死。大家知道,為什么打針讓他死?覺得他痛苦。可是我們卻覺得,他痛苦在消業呢,他來世轉生,一身輕,沒有業力,他會有很大幸福等著他。他痛苦中正在消業的時候,他當然不好過了,你讓他不消業殺死他,那不是殺人嗎?他帶著業力走了,來世他都要還業的。那你說哪個是對的?自殺了還有一個罪。因為人的生命是有安排的,你破坏神的整体全局的順序,通過你做的對社會盡的義務,人与人之間有這樣的關系連帶著。死了,那么整個這個順序是不是打亂神的安排?你給他打亂了他不放過你呀,所以自殺是有罪的。

轉自明慧网 李洪志大師專著 法輪佛法(在悉尼講法) 一九九六年

『轉法輪』第七講
殺生問題

殺生這個問題很敏感,對煉功人來說,我們要求也比較嚴格,煉功人不能殺生。不管是佛家、道家、奇門功法,也不管是哪一門哪一派,只要是正法修煉,都把它看得很絕對,都不能殺生,這一點是肯定的。因為殺生后出現的問題太大了,我們得跟大家詳細地說一說。殺生,在原始佛教中主要是指殺人,這是最嚴重的。到了后來,把大的生命、大的牲畜或者是稍微大一點的生命,都看得很重。修煉界為什么一直把殺生的問題看得那么嚴重呢?過去佛教中說,不該死的給殺死了,就成了孤魂野鬼了。過去講超度,就是指這部分人。不給超度的話,這些生命就沒吃沒喝的,處在一個很苦的境地,這是過去佛教中講的。

我們講,當一個人針對另外一個人做了不好的事情,他就會給人家相當大的德作為補償,這是我們一般指占有別人的東西等。可是一下子把一個生命結束了,動物也好,其它生物也好,那么就會造下一個相當大的業力。殺生過去主要指殺人,造的業比較大。可是殺一般的生命体也是不輕的,直接產生很大的業力。特別是煉功人,在修煉過程中,在不同層次上給你設了一點難,那都是你自己的業力,是你自己的難,給你擺在不同層次上讓你提高的。你只要一提高心性,就能過去了。可是一下子上來這么大的業力,你怎么過去?憑你的心性,你根本就無法過去,就可能使你根本修煉不了。

我們發現,當一個人降生的時候,在這個宇宙空間當中的一定范圍之內有許許多多的他同時降生,和他長得一樣,叫一個名字,做的事情又大同小异,所以又可稱其為是他整体的一部分。這里邊牽扯這樣一個問題,如果有一個生命体(其它大動物的生命体也是一樣的),突然死掉了,而其它各個空間的他都沒有走完原來所特定的生命進程,還有很多年要活下去。那么死掉的這個人就落到了一种沒有歸宿的境地中,在宇宙空間中飄蕩著。過去講孤魂野鬼,無吃無喝,很苦的,也許是這樣吧。但是我們确确實實看到他處在一個很可怕的境地,他就會一直等下去,等到各個空間的他都走完了生命的進程,才能夠一塊找他的歸宿。時間越長,他吃的苦越大。他吃的苦越大,造成他痛苦的業力就不斷地給殺生者身上加,你想你會增加多大的業力?我們這是通過功能看到的。

我們還看到這樣一种情況:當一個人降生的時候,在一個特定空間當中都有他一生存在的形式,也就是說,他生命到了哪一部分,該干什么,那里邊都有。誰安排他的一生啊?很顯然,就是更高級的生命做的這件事情。比如說,我們在常人社會中,他出生后,這個家里有他,學校有他,或長大了單位里有他,通過他的工作和社會上取得了方方面面的聯系,也就是說整個社會的布局都是這樣布置好了的。但是由于這個生命体突然間死掉了,不是按照原來特定的安排了,發生了變化。那么誰打亂了這件事情,那個高級生命都不饒他。大家想一想,作為修煉的人,我們要往高層次上修煉,那個高層次中的生命都不饒他,你說他還能修煉嗎?有的師父都沒有安排這件事情的高級生命層次高,所以他的師父都會跟著遭殃的,那都得打下來的。你想一想,這是一般的問題嗎?所以一旦做了這种事情就很難修煉。

在修煉法輪大法的學員中,可能有在戰爭年代打過仗的人。那個戰爭是整個大的天象變化所帶來的一种狀態,你只不過是那种狀態中的一分子。天象變化下面要是沒有人去動,還不能給常人社會帶來一种狀態,也就不稱其為天象的變化了。那些事情隨著大的變化而變化著,那個事不能完全算在你身上。我們這里講的是為了個人的謀取,或者為了滿足個人的利益,或者影響到自己什么東西,自己非得要做坏事不可所帶來的業力。凡是涉及到整個大的空間的變化,社會大的形勢的變化,這都不屬于你的問題。

殺生會造成很大的業力。有的人就想了:不能殺生了,我在家里是做飯的,我要不殺了,我們家人吃什么?這個具体問題我不管,我是給煉功人講法,不是給常人隨隨便便講如何生活的。具体問題怎么去做,那么就用大法去衡量,你覺得怎么做好,你就怎么做。常人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那是常人中的事情,人人都真修那是不可能的。而作為煉功人,就應該高標准要求了,所以這里是給煉功人提出的條件。

不只是人、動物,還有植物都有生命,在另外空間里任何物質都會体現出生命來。當你的天目開到法眼通層次的時候,你發現石頭、牆,什么東西都會跟你說話,打招呼。可能有人想了:那我們吃的糧食、蔬菜都有生命;還有家里有了蒼蠅、蚊子怎么辦?夏天咬得怪難受的,瞅著在那叮著不動彈,看著蒼蠅落在食物上挺臟的,又不能打。我告訴大家,我們是不能隨意地無故殺害生靈。但是我們也不能作謹小慎微的君子,老是著眼于這些小事,走路都怕踩死螞蟻,跳著走。我說你活著都累,那不又是執著嗎?你跳著走了,沒踩死螞蟻,可是有許多微生物,你也踩死了。在微觀下還有許多更小的生命体,還有真菌和細菌呢,你可能也都踩死不少,那么我們都別活了。我們不是要做這樣的人,這沒法修煉。要著眼于大處,要堂堂正正地修煉。

我們人活著就有維持人活著的權利,所以生活的環境也得适應于人的生活要求。我們不能有意傷害生靈,但是我們又不能夠太拘泥于這些小事情。比如蔬菜和种的糧食都是有生命的,我們也不能因為它有生命就別吃別喝了,那還煉什么功啊?應該大度些。比如你在走路的過程當中,螞蟻、虫子就跑到你的腳下了,被踩死了,那它可能就是該死了,因為你不是有意去傷害它。生物界中或其他微生物中也講個生態平衡的問題,多了也會泛濫的,所以我們講堂堂正正去修煉。家里有了蒼蠅、蚊子,我們把它轟出去,安上紗窗不讓它進來。但有時轟不出去,那么打死就打死了。人住的空間,它要叮人要害人當然要攆它出去,攆不出去,不能看著它在那儿叮人。你是煉功人不怕,有抵抗力,你家人不煉功,是常人,還有個傳染病的問題,也不能看著在孩子臉上叮著不管。

給大家舉個例子,釋迦牟尼早年有這么一段故事。有一天,釋迦牟尼要洗澡,在森林里頭叫他的弟子給他打掃浴缸。他的弟子到那一看,浴缸里邊爬滿了虫子,要打掃浴缸就得弄死虫子。弟子回來告訴釋迦牟尼說:浴缸里爬滿了虫子。釋迦牟尼沒瞅他,就說了一句:你去把浴缸打掃干淨。這個弟子到浴缸那一看無從下手,一動手虫子就得死,他轉了一圈又回來問釋迦牟尼:師尊,浴缸里爬滿了虫子,如果一動手就要把虫子弄死了。釋迦牟尼瞅瞅他說:我叫你打掃的是浴缸。弟子恍然大悟,馬上把浴缸打掃干淨了。這里邊說明一個問題,不能因為有虫子,我們澡也不洗了;也不能因為有蚊子,我們都得上外面找地方去住;也不能因為糧食也有生命,蔬菜也有生命,我們把脖子扎起來,不吃也不喝了。不是這樣的,我們應該擺正這個關系,堂堂正正地去修煉,我們不去有意傷害生靈就行了。同樣人要有人生活的空間和生存的條件,也是要維護的,人還要維持生命和正常生活的。

過去有些假气功師講:初一、十五可以殺生。有的還講:可以殺兩條腿的,好象這兩條腿的就不是生靈。初一、十五殺生那就不算殺生了,那就算挖土,是不是?有些是假气功師,從他的言行完全可以辨別出來,他講的是什么,他追求的是什么,凡是有這种言論的气功師往往都是附体。你看那個狐狸附体的气功師吃起雞肉那個樣,簡直狼吞虎咽的,骨頭都不愿吐出來。

殺生不只是會產生重大業力,還涉及到一個慈悲心的問題。我們修煉的人不得有個慈悲心嗎?當我們慈悲心出來的時候,可能看到眾生都苦,看誰都苦,會出現這個問題的。

轉自明慧网 李洪志大師專著 第七講 殺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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