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16日訊】 立法委員廖福本,涉嫌販賣奇美電子公司假股票案,全案台南地檢署今天偵結。依行使偽造有价証券及詐欺罪嫌提起公訴,并具体求處有期徒刑七年,褫奪公權七年。
同案被起訴的被告還有李遠德(三十八歲,高雄市人)。另外,共犯江隆駿(三十歲,台北市人)在通緝中。
据中時晚報報導,台南地檢署今天上午指出,被告廖福本(六十二歲,云林縣人),是台北市「金福投資顧問公司」主要負責人,業務為仲介、買賣未上市股票。被告江隆駿是廖福本的私人助理,受雇挂名「金福投資顧問公司」董事長。被告李遠德,為該公司職員。
地檢署指出,去年,廖福本獲知台南奇美電子公司,准備增資發行股票,先后九次到奇美電子找董事長許文龍,希望能索取奇美電子未上市股票三千張到五千張,但遭拒絕。不料,廖福本夥同其助理及公司職員,透過不知情的中間人代為找尋買主,以偽造的奇美公司股票詐騙被害人。
檢方指出,廖福本身為立法委員,是國家法律的制定者,竟然向合法企業索取不外賣的股票,還將立法院會館當犯罪場所。因此,具体求處有期徒刑七年,褫奪公權七年。
檢方強調,廖福本的犯行,導致國會形象嚴重受損,國會尊嚴蕩然無存。而且,以偽造的股票,詐騙金額高達一億六千多万元,對未上市股票的市場投資者,造成嚴重危害,更使合法的企業經營者,疲于應付。
本案由台南地檢署在去年七月開始展開偵辦,一直到今天偵查終結,而將廖福本和李遠德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