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九日,特首董建華在立法局答問大會上,首次主動評論到法輪功,指法輪功多多少少有些邪教性質,并且在香港的活動升級,對此,中央及特區政府高度重視,政府會密切注視,确保香港不會被人利用,影響國家安宁,云云。
董建華的這番講話,可以說是揭開了香港“階級斗爭”的新一頁。在大陸,統治者憑自己的喜惡,不斷制造“階級斗爭”的對象,把不同的思想意識“妖魔化”,不惜千方百計消滅之。這种不符合當代國際社會的价值觀,卻成為特區領導人的施政思維,真是嗚呼哀哉!
首先,董建華口中的“多多少少有些邪教性質”,毫無法理依据。把一個合法團体定性為邪教,怎么可以用“多多少少”這种形同儿戲的口吻?那么董建華又如何界定這“多”“少”的界線?到底“多”到什么程度就夠上“邪教”性質?
第二句“在香港的活動升級”,更是令人不安,難道合法團体的活動都不能“升級”?一升級就成了非法的活動?那么“升”多少就算違法?
接下來那一句更是耐人尋味:“中央及特區高度重視,政府會密切注視”。社團組織的活動是否非法,是由司法部門經審理作出裁決的。現在董建華顯然把中共那一套“党比法大”的觀念引進香港,他把話說得很明白:“上面”高度重視。特區政府當然要拿著雞毛當令箭了。
至于“确保香港不會被人利用,影響國家安宁”一說,更是一种危險的訊號。試想一下,當統治者認為“影響國家安宁”之時,會不會采取非常措施來“确保香港不會被人利用”呢?
香港從過渡期到回歸,一直陷入“一國”与“兩制”的迷思,每次有爭拗,一方拿出“一國”壓人,另一方則拿出“兩制”抵擋,這就注定了“一國兩制”的法律基礎本身就是“變形金剛”,任人把玩。可悲的是,香港人至今把“一國兩制”當作護身符,以為這樣就可以安身立命,遠离中國的政治干預。然而,看看董建華對法輪功的評論,就知道它可不可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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