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15日訊】台北報導, 一名蔡姓男子,把依公告現值二千多万元的土地,以285万元賣掉,成交后蔡才發現祖產遭到賤賣,因而向檢方自首是盜蓋母親印章,企圖以刑案來解除土地買賣契約。不過,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后,仍維持一審判決,將蔡判無罪。
此外,蔡姓男子另有三名姐妹在獲悉他賤賣土地后,認為蔡侵害她們的繼承權益,造成她們繼承金額大幅減少,因此聯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不過,由于蔡被判無罪,三名姐妹的求償案也一并被判決敗訴。
聯合晚報報導,這件少見的案例中,蔡姓男子雖欲以刑事自首的方法,讓這筆土地交易解約,但并未如愿,不過,本案仍可上訴最高法院。
55歲的蔡姓男子在台東縣成功鎮忠勇段有四筆祖產土地,其中一筆715坪土地已被列為徵收為成功海濱公園用地,屬東部海岸風景特定區,依公告現值計算,這四筆土地价值、及連同徵收的補償費,總值為2358万多元。但依現值行情,這四筆土地可能近億元。
判決書指出,民國82年間,蔡姓男子把這四筆土地以285万元全部賣掉,其中,985万元的土地增值稅則由買主負擔,成交后,蔡把實拿的285万元中的50万元給儿子。蔡家親友知悉后嘩然并斥責。在強大親友壓力下,現住台北縣三重市的蔡姓男子則向法院自稱當初是偷拿母親的印章、土地權狀盜賣祖產,他并帶著儿子向板橋地檢署自首竊盜、偽造文書,且由檢方起訴。
不過,一審時,蔡的儿子在板橋地院法官追查下道出內情,表示是是因親友長輩斥責賤賣祖產,因受不了壓力才出面自首。法官洞悉蔡姓父子自首的動机,是企圖利用刑事自首被判有罪,來達到土地交易無效的目的,因此判決這對父子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