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1日訊】 和去年一樣,國務院糾風辦、國家經貿委、人民銀行在新年前曾發出緊急通知,要求立即停止印制、發售、購買和使用各种代幣購物券(卡),已發放的限期在 2月28日前由出售和購買單位妥善處理。于是各地商場再次于最后期限到來之前,出現反常的火爆購物場面。雖然長假已過,可購物者熱情絲毫未減,交款台前長龍般的隊伍從沒斷過。
成都天府早報報道說,購物者手中的各种代幣卡大多都是節前收到的“禮物”,卡上的金額甚至到了1000元。除部分种類的卡(券)上明白標明了金額外,有的還利用卡的編碼來標明金額,在未標明具体金額的卡上其編碼的前四位數就是所含數額,据稱這樣做是為了更方便地“送人”。有人士認為,在送現金不妥的情況下,以代幣券(卡)“打點”客戶或拉關系是十分現實的手段,避免了“”的嫌疑。
北京青年報也報道說,代幣券(卡)制造了京城商場的“虛火”。許多顧客挑的都是微波爐、熱水器等“大件”,而排長隊交款時,出示的都是每張 500元的代幣儲值卡。一位張先生告訴記者:“這些卡都是年前單位發的。國家不是有規定,嚴禁發放使用各种代幣卡嗎?所以,得赶快在2月28日前消費完。”
該報記者又以某公司財務的身份,与一家商場聯系購買代幣券。該商場的一位李小姐告訴記者:“想買多少都行,還能享受3%的优惠,使用期限截止到2月28日。”當記者詢問:“國家不是在1月20日就發出緊急通知,要求立即停止印制、發售、購買和使用代幣券嗎?”沒想到李小姐卻反問道:“不是說了最后期限是2月28日嗎?”而該商場的一位負責人也坦言,去年銷售額猛增60%,促銷和代幣券起了很大作用。
對于28日后各种代幣券(卡)將廢止的規定,很多持卡人相當不滿,甚至有的准備到時向商家索賠。一位劉女士就說,過節前有人送給她2000多元的各种代幣卡,到現在她只用出去 300多元,要想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里花完還真有點困難,她表示,“用不完那不就便宜了那些商家嗎?”
北京青年報發表說,不管是“券”還是“卡”,其功能都是一樣的——不是人民幣,卻能夠當錢花。按照金融管理部門的說法,人民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唯一法定貨幣,所有“代幣”的票証,都是非法流通。然而非法之事卻年年都有,禁而不止。代幣券(卡)的發放使用對國家的財務、稅收制度及金融秩序都造成了破坏,同時還毒化了社會風气。
評論指出,根絕代幣券的根本辦法,是將其“扼殺在搖籃之中”——禁止發行,永遠非法。而万一沒能殺光而偶有出籠者,則一經發現,立時作廢,買者損失自負,賣者連沒收帶重罰……如此重典,不免會引起一時抱怨,但也總比年复一年禁而不止的游擊戰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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