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5日訊】 繼身家億万但卻領取綜援的「隱形富翁」蔡晶明后人爭產案后,又一名隱形慈善富翁」遺下三億元巨額遺產,引致后人對簿公堂。留下高達三億港元遺產的富翁張寅青,其中一名儿子聲稱自己是遺產執行人,負責管理由慈善基金持有的遺產;其余兄妹入稟法院,指遺產并非用作慈善用途,由于父母沒有立下遺囑,故遺產應根据遺產法由子女瓜分。
駁遺產作慈善說法
据報道:入稟狀指張寅青于九八年八月,陪同妻子徐婉英(又名徐珊梅)到加拿大治病,并与女儿張永梅團聚。兩老逗留加拿大期間先后离世,遺下巨款超過三億港元。
三億巨款由兩間于英屬處女島注冊的公司(DEFFoundationInc.及PineSpringFoundationLimited)
持有,它們均由張寅青夫婦于九三及九五年成立。兩間公司的資金則來自浙江第一銀行四個戶口,分別由張寅青、徐婉英、他們成立的「英記」及「柏記」,及原訴人張永棣所擁有。戶口存款加上公司于其他地方的投資,兩間公司持有款項總值港幣三億四千万。
質疑父親遺囑真偽
根据入稟狀,与訟人張永嘉聲稱為遺產的唯一執行人,并指三億遺產實屬慈善基金,兩間公司只是基金的信托人。他已向加拿大渥太華法院申請成為遺產的執行人,并提交了父親手寫的遺囑,但遭原訴人質疑遺囑的真确性。
原訴人張永棣于入稟狀指三億巨款并非用作慈善用途,由于父母沒有立下遺囑,故遺產應根据遺產法由子女瓜分。原訴人又指浙江第一銀行已凍結了該筆巨款,他們無法調動投資,造成損失。
原訴人又指,父母曾多次向他們表示該筆款項是為子女日后的生活作預備,而父親生前已成立一個价值約五百万美金的慈善基金,并曾拒絕增加該基金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