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14日訊】俗話說“一日夫妻百日恩”,卻有負心郎竟拐病妻賣了換錢。最近,這起在當地頗受關注的案件由廣西陸川縣法院作出判決:被告人呂某、梁某犯拐賣婦女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并各處罰金2000元。
据南國早報報道,現年35歲的呂某是廣西陸川縣大橋鎮某村農民,過了而立之年尚未娶親。1997年底,好心人將婦女陳某介紹給呂某,他成家心切便將陳某帶回家中共同生活。“婚”后不久,呂某發現陳某有病。便帶其去治療,但花了不少錢卻未能治愈。呂某苦思冥想終于想出一條既可甩掉“包袱”又可賺回本錢的“妙計”。他找到梁某,兩人決定將陳某賣掉。
1998年初,呂某將梁某帶回家介紹給陳某,謊稱是遠房親戚,已幫其找到名醫。陳某不知有詐,隨梁某到了廣東遂溪,但由于買主對陳某不滿意,“買賣”不成功。梁某只好胡亂找了個土醫幫陳某“看病”后打道回府。
打著尋醫的招牌,不久,梁某又將陳某帶到廣東廉江石角鎮。最終以2000的价錢賣給該鎮農民黃某作儿媳。
去年初,陳某的母親到“女婿”呂某家探望女儿,才知女儿早已不見,遂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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