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14日訊】19歲便開始私自辦學的吳江22歲時因涉嫌詐騙犯罪成為被告,羈押期間伙同几名同監犯人將監舍內另一嫌疑人毆打致死,遼宁省高法對其作出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20万元的終審判決。曾被人認為聰明的吳江為自己制造了遙遙無期的戲劇人生。
遼沈晚報報道,据指控,吳江刻制“藝術工作站”等公章,以此名義向社會散發招生簡章,謊稱公費生國家分配工作,頒發國家承認的學歷証明等。吳江非但不听有關部門勸阻,繼續非法辦學,并私刻遼宁省交通廳公章,偽造了有關証明材料,騙取了遼宁省工商局頒發的一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以交通部中等專業學校的名義在全省范圍內招生。
被告人被羈押在看守所期間,因有犯人傳話照顧与吳江等人同監羈押的犯罪嫌疑人宋某,便引起了吳江和其他人的不滿,進而一起毆打宋某致其死亡。其間吳江用腳踹,用鎖頭砸宋某,當另一犯人最后抱著宋的頭撞牆時,被害人當即口鼻噴飯倒在床上并于當晚死亡。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為達到非法斂財的目的,假冒身份聯系辦學,并虛构“藝術工作站”非法招生,在有關部門禁止其非法辦學的情況下繼續騙招學生,同時騙取巨額學費,其行為构成詐騙罪。偽造國家公文等构成偽造公文印章罪,被告對于打人的辯解沒有事實依据,构成故意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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