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故土
和前两次从英国归来一样,富兰克林受到了费城乡人的热烈欢迎,鸣炮、敲钟过后,川流不息的来访,延续了一个多星期。
“总算看到了女儿和外孙们,”富兰克林动情地想道,“总算又住在这所妻子生活过又逝去、英国军人占据过又离开的自家的房子里了。”
还是和前两次从伦敦回来后一样,远途归来的富兰克林马上就卷入了故乡的政治斗争。
从他9月14日抵达费城后还不到一个月,是宾夕法尼亚州议会选举的日子。10月11日开始选举,17日选举结果揭晓,富兰克林被选入了州参事会。第二天,他被选为参事会主席。10月29日,富兰克林又被州议会、参事会联合选为宾夕法尼亚州州长。31日,他宣誓就职。
富兰克林在故乡宾州的执政是从11月11日向议会提的建议开始的,建议的内容是修改“检查法”。“检查法”是按立宪派的主张在战争期间在州议会通过的,它规定,任何人在就任公职、选民参加投票之前,必须宣誓忠于宪法。富兰克林认为,当时通过这一法令是出于领导战争的需要。现在战争已经结束,权力应归还给人民。
提议修改这一法令曾是富兰克林的前任约翰‧迪金森施政的主要目标,但由于立宪派的反对,他没有能够如愿以偿。富兰克林向议会提出建议后,或是由于这已经成为普遍的要求,或是由于富兰克林的个人影响,也许两者兼有,议会终于通过了议案:选举投票者须宣誓不效忠英王和大英帝国、自宣布独立以来没有帮助过英军,而不是宣誓效忠宾州许多人都反对的宪法。
富兰克林出席参事会会议(每星期6天)的时间平均最多只有1B6,但在宾州,他的在场就足够了。他是在幕后的哲学家—政治家,具体的工作留待更年轻的人们去做。富兰克林在他家乡的影响力如同在别的地方、别的场合、别的机构一样,来自他普遍的声望、他的开明的名气和他那有名的追求和谐的愿望。他作出决定,他1500镑的年薪将不留给自己一分一厘。
富兰克林在执政之余仍热衷于一些发明和研究。只有过一次例外。那是在他从欧洲回来将近半个月的那天,9月27日,一个叫约翰‧菲奇的年轻人,带着他的汽船的模型和图纸在美洲哲学学会找到富兰克林,但富兰克林看不出这年轻人的汽船有什么重要性,也没有兴趣。第二年1月,菲奇拜访了富兰克林,请他资助建立一家生产这些汽船的公司。然而,富兰克林只拿出五六个美元作为给他个人的帮助。菲奇负气而去,后来自己通过其他渠道,开始了制造汽动机械的事业。
但富兰克林自己却进行了一些日常生活用具的发明创造,如高架取书器就是回到费城后发明的。
在将近30年的海外生活结束后,富兰克林发现自己的产业价值已经三倍于前,这是革命期间不动产增值所致。他在波士顿有一幢房子和一块地基,在费城有几幢房屋和几块地基。在他从法国回来后的第二年,他又操持着建造房子。
到1787年4月,他已经有三幢房屋接近竣工,并还想盖另外两幢。他自己住的房屋经过扩建,一楼的餐厅可以坐得下24个人。“这间房的上面是我的书房,同样大小,书房两端有大小如整面墙的窗户,一直到天花板全是一排一排的书。在书房的上面是两间临时住房;在所有这些之上是一座漂亮的阁楼。……现在,所有这些房间都布置起来,住了人,使得全家的生活十分方便,而在以前,这个家是太拥挤了。”
富兰克林暮年回到费城后,一直渴望能回老家波士顿去看看它的变化,探访故人。但是他的痛风病使他行动不便,他早已不能骑马了,平时出门一般需要坐轿,有时是步行去州政厅。因此,富兰克林只能在他的第二故乡效命,而不能圆他的返回故里之梦了。
然而,他的这个故乡也不能独享他的名气和精力,和以往一样,他的国家又在召唤他了。
为宪法催生
1781年3月1日,就在独立战争已近尾声时,美国各州批准了邦联条款,成立了邦联政府,取代了大陆会议行使权力。邦联政府的权力有限,各州仍保留着自己的“主权、自由和独立”。因此,在解决战后初期国内的各种经济困难和政治动荡时,邦联政府显得力不从心。于是,建立一个更强有力更加集权的政府的要求提出来了。这就需要一个新的宪法。
1787年3月28日,富兰克林当选制宪会议的代表。5月14日,制宪会议在费城召开,在三四个月的会期中,富兰克林每天11点到会。会上的一名乔治亚州的代表后来写下了对会议期间的富兰克林的印象,“富兰克林博士是十分著名的当今最伟大的哲学家。……但是,……他不是演说家,看来也不专心致志于政治。然而,他却是个不同凡响的人。他讲故事讲得那么动听,是我从来没有听过的。他82岁了,脑力却十分活跃,足以和一个25岁的年轻人的相媲美”。
富兰克林在制宪会议中的作用主要是和解,不是引导代表们走向哪一特定的方向,而是设法使代表们保持一致。他自己最喜爱的政治理想——院制议会、复式行政机构、公务员无薪制——没有一项被会议采纳。
每当他将发言,他总预先把发言内容写在纸上,请人替他念,因为他不能长时间地站着。他在制宪会议上的这些发言稿都得到保存。
6月2日,他动议行政官员无薪,得到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的附议,但没有被采纳。麦迪逊回忆道:“它受到十分尊重的对待,但与其说是由于相信它的有用性和可行性,还不如说是由于动议的提出者。”
6月9日,一些较小的州提出应享有和较大的州同样的投票权,引起了激烈的争论。11日(星期一),富兰克林提出书面的协调意见:
“我有幸看到,直到这一提案——代表比例问题——引起争论以前,会议一直是在冷静和克制中进行着。在这种场合,如果出现了任何反面意见,我希望它不会再次出现;因为我们被派到这里来是为了相互协商而不是争执,是宣布一种既定的看法,作出决不更改的决议,而不是来受启发或被说服。”
事情暂时地平息了。
在大州和小州的争执中,富兰克林和华盛顿都没有参与。他们更多的是从资产阶级国家的整体利益来考虑问题。但在一般代表心目中,本州的利益仍然占居重要地位。较小的州相信如果不具有平等的代表权,他们的利益就只能任较大的州摆布。在各州中,麻萨诸塞州、宾夕法尼亚州和弗吉尼亚州(加上其28万黑人)共有人口114万,其他10个小州才共有164.1万人口。较大的州则认为,如果只有3.7万人口的特拉华州和拥有42万的弗吉尼亚州享有同样的代表席位,那是绝对不公平的。
在制宪会议的开头两个星期中,较大的州在有些小州的支持下,得以通过在国家议会的两院中均以人口决定代表席位的提案。小州则马上表示不满,坚持他们在邦联制下所享有的同等权力。双方争执不下,会议气氛紧张。
6月28日,自由主义思想家富兰克林动议在开会前先向上帝祈祷。代表们惊愕之余,没有采纳,但这一提议本身和富兰克林的虔诚祈求上帝帮助的发言,却缓和了会场的气氛。到那一天,一些小州的代表已在扬言,如果没有平等代表席位,就散会。但在他的发言后,人们的头脑冷静下来,会议开始了。
两天后,富兰克林提议妥协,他呼吁持不同意见的双方,各自作些让步以达到立场的接近。
7月2日,富兰克林被选入一个大委员会。在这个委员会中,一州只有一名代表,任务是在大、小州的议员议席问题上寻找出妥协的办法。
第二天,大委员会开会了。富兰克林先倡行在两院都实行比例代表制,讨论的结果是较小的州不同意。最后,在富兰克林动议的基础上,委员会达成了妥协。7月5日委员会向制宪会议报告了这一妥协方案。他们的建议是:
1.在国家立法机构的第一个部分(众议院),应有各州的代表,每4万名居民中产生1名代表;
2.一切关于筹款或分摊钱款的议案必须从第一个部分产生,第二部分不得加以修改或补充;
3.在立法机构的第二部分(参议院),各州享有同等数量的议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