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宣误伤指大啼》
范宣(1)年八岁,后园挑菜,误伤指,大啼。人问:“痛邪?”答曰:“非为痛,身体发肤,不敢毁伤(2),是以啼耳!”宣洁行廉约,韩豫章(3)遗绢百匹,不受。减五十匹,复不受。如是减半,遂至一匹,既终不受。韩后与范同载(4),就车中裂二丈与范,云:“人宁可使妇无裈(音:昆)(5)邪?”范笑而受之。
1.范宣:晋陈留人,字子宣。十岁能诵诗书。
2.身体发肤,不敢毁伤:语出《孝经》:“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3.韩豫章:即韩伯,字康伯,颍川人,官豫章太守。
4.同载:一同乘车。
5.裈:旧称裤子为“裈”。
《王子敬首过》
王子敬(1)病笃,道家上章(2)应首过(3),问子敬由来有何异同得失?子敬云:“不觉有余事,唯忆与郗(音:吃)家离婚。”
1.王子敬:王献之字子敬。王羲之第七子少有盛名,才识高远,幼将学书,羲之授以《笔阵图》,其书几可与父乱真,官至中书令。与羲之并称二王。
2.上章:奏上天曹,请为消灾除厄。
3.首过:于神明前伏首陈述自己的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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