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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合併工程經緯萬端 考驗中央與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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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8日電)行政院將核定縣市改制案,攸關未來發展的行政區域調整工程即將展開。整併工作經緯萬端,包括組織與人員整併、選區劃分、合理分配財政資源,都是中央與地方將面臨的考驗。

民國39年以來,台灣的行政區域除台北市、高雄市改制直轄市,新竹市、嘉義市改制為省轄市外,行政區域沒有太大調整。

若行政院核定內政部改制計畫審查小組同意的台北縣、台中縣市、高雄縣市改制案,將是60年來台灣行政區劃的重大變革,行政區域將有嶄新風貌。

行政院核定後,複雜的行政區劃工程即將啟動,由於縣市合併是台灣實施地方自治以來頭一遭,中央與地方面臨的挑戰才要開始。

簡單來說,「辦選舉、訂定組織」是行政區劃展開後最主要工作。地制法規定,本屆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市長等任期延至明年12月25日改制日止;由於直轄市區長官派產生,明年底要進行的只有市長、市議員與里長選舉。

目前規劃改制後的行政區,以現有鄉鎮市為單位,將原鄉鎮市改為區,村里改為里,而攸關地方勢力消長的市議員選區劃分,將是一大考驗。這部分由地方選舉委員會負責,提出後送中選會決定,於明年6月25日前公告。

以台中縣市為例,合併改制後的議員席次由現有103席降為52席,台中縣市目前有2個腹案,分別是以現有議員選區進行選舉,名額減半,或以立委選舉區劃分,將台中縣市改為8個選區。

現行區長官派產生,若如內政部原先規劃,要讓改制後「無頭路」的鄉鎮市長有繼續問政空間,遴選現任績優鄉鎮市長任區長,或現任鄉鎮市民代表任無給職區諮議員,就必須修改地制法。

組織、人員的整併工作也是縣市合併改制後要面對的棘手問題。以台中縣市為例,原本合計有47個一級單位機關,依「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規定,整併後最高只能改設32個局、處、委員會,而員額總數上限為1萬5400人。

此外,現行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直轄市獲得43%統籌分配款,其餘23縣市分配39%,由於未來直轄市增加,為求公正,勢必要另訂計算公式,否則財政資源仍高度集中在直轄市,未改制縣市在資源上趨於弱勢,這部分有賴政府縝密規劃。

除財劃法,為完備行政區域調整作業,仍必須配套修正縣市舉債上限的公共債務法,制定行政區域劃分法等法案,這部分亟待立法院朝野黨團達成共識。尤其調整行政區域工程浩大,行政院核定改制案後,將是另一個挑戰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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