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高中的時候很喜歡鄭愁予的一首新詩〈賦別〉,中間有這麼幾句:「紅與白揉藍於晚天,錯得多美麗, 而我不錯入金果的園林,卻誤入維特的墓地。」當年為了弄清楚「維特的墓地」是什麼意思,還特地去買了一本《少年維特的煩惱》來拜讀。那是一個「存在主義」盛行的年代,在令人窒息的戒嚴氣氛下,叛逆的心靈紛紛尋求宣洩的管道——野鴿子的黃昏固然不乏「同是天涯淪落人」,拒絕聯考的小子也有人「相逢何必曾相識」。總之,那段青澀的成長期如今回想起來,似乎充滿了「少年不識愁滋味」的愚騃和青春的歡樂。閉上眼睛,許多景象雖仍歷歷在目,但在真實的世界中,卻早已人事全非、不堪回首了。
《少年維特的煩惱》(The Sorrows of Young Werther)是德國「狂飆運動」(Sturm und Drang)詩人歌德(Johann Wolfgang Goethe﹐1749~1831)於1774年發表的前浪漫主義時期代表作。此書在當時引起了歐洲文壇的震撼,反映出18世紀後期德國青年多愁善感的悲觀心態:由於對時局的腐敗充滿了焦灼和無力,而企圖從純真原始的情感中尋求慰藉。當時連書中主角維特所穿的青色禮服和黃色背心,都成為德國青年的時尚,甚至有人穿著這樣的服飾去自殺。歌德成功地借此書響應了狂飆時期「非理性主義」的浪潮,對傳統封建社會所築的冰冷圍堤造成了巨大的衝擊。
書中前半部的維特其實就是作者本人的化身,難怪歌德只花了四星期就完成了這部世界名著。他說:「我寫的都是自己的懺悔和告白。」——當然,世俗的經驗已經被詩人昇華為藝術的美感了。事實上,就連莎士比亞的名劇《哈姆雷特》(Hamlet)中「憂鬱王子」的典型,也是因為歌德的詮釋而在文學史上被「定了調」,影響德國及後世甚巨。各代崇尚悲情的年輕人莫不爭相模仿丹麥王子的猶豫,整天在「是或不是」(To be or not to be?)中故作憂傷——即使根本無仇可報。歌德的曠世代表巨作《浮士德》(Faust, 1790出版第一部,1831出版第二部,中間隔了41年)是一部「老學者為換取青春,出賣靈魂找尋人生意義」的哲學詩劇,由於詩才卓越、意境博大而奠定了歌德在世界文學史上的崇高地位。
詩人的父親是個很有社會地位的律師,對獨子管教甚嚴。除了德文外,歌德從小學習希臘文、拉丁文、法文、英文和義大利文,有很深厚的語言造詣。1765 年,16歲的歌德進入萊比錫大學(Leipzig University)研習法律。該城當時有「小巴黎」之稱,流行法國洛可可式(rococo)的社交風俗,年輕詩人在此享受風流自在的生活,艷遇不斷也激發了詩人許多的創作靈感。1770年歌德在斯特拉斯堡(Strasbourg)和一位附近村莊牧師的16歲女兒布麗昂(Friederiche Brion)陷入熱戀,〈迎接與離別〉(Welcome and Farewell, 1771)即詩人為抒發當時的情懷而作。可惜歌德翌年即離去,留下傷心的女孩終身未嫁。◇
轉載自愛詩社《你的眼波和我對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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