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2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羅正明/桃園報導〕台北街頭最近出現「丟菸蒂賞金獵人」,他們把亂丟菸蒂的人當成「人肉提款機」,當街開口勒索,30秒就可得款500元,相對於超商打工時薪不過85元,賞金獵人的行徑非常可議,但顯然不法獲利快速。
桃園縣吳姓女子因從事成衣零售業,經常開車赴北市松山區五分埔一帶送貨、批貨,她說,前天晚上7點30分,她和女性友人送完貨後,在北市忠孝東路六段242號前臨時停車,她坐在車上抽菸,打開車窗通風,抽完菸隨手丟棄菸蒂,再關上車窗,準備開車返回桃園縣住處。
沒想到,一名男子騎機車靠近敲車窗,她搖下車窗,男子要求她撿回亂丟的菸蒂,撿回後,男子又開口「妳亂丟菸蒂,被我拍下來了,得支付我500元」,她當場傻眼,從未碰過這等怪事,正在猶豫時,男子又施壓「妳若不給我,我向政府告發,照樣有500元可拿」。
「菸害防制法」規定,亂丟菸蒂可罰1200至6000元,且告發人可獲半數充當獎金,吳姓女子自知理虧,又不想徒惹是非,於是掏出500元付錢消災,前後不過30秒,但她在慌亂中也記下男子車號。
由於男子答應她,付錢後就不會檢舉,所以不打算報案,但若事後還是收到罰單,會考慮控告對方勒索、恐嚇取財。
吳姓女子說,這名男子應該是「職業檢舉人」,她亂丟菸蒂,確實是壞示範,但也懷疑對方根本沒有拍到蒐證錄影帶,只是單純「敲竹槓」,她自覺不該助長這種騙錢歪風,於是公開自己的遭遇,希望別再有人受騙,既然違規就該勇於面對法令。
檢舉人獎金 約罰金3成
〔自由時報記者羅正明/桃園報導〕桃園縣吳姓女子亂丟菸蒂被強索500元,藉此換取不檢舉、免繳罰款。環保局長陳麗玲說,縣府每月接到千餘件檢舉案,平均只有45%會告發,不成案主因都是影片拍不清楚。吳姓女子固然承認有亂丟菸蒂,可是沒有影片等證據,並無法舉發。
陳麗玲說,亂丟菸蒂依廢棄物清理法可處1200到6000元罰款,有的縣市會從重處罰6000元,包括桃園縣在內的多數縣市都採取輕罰,只罰1200元。
付給檢舉人獎金,大部分是罰金3成上下,有的縣巿低到2成,桃園縣是30%,以吳姓女子為例,若有影帶佐證,開出1200元罰單檢舉獎金只有360元,扣稅後是288元,所以,「強索500元是獅子大開口」。
桃園縣平均每月接獲千餘件亂丟菸蒂檢舉案,多數舉發者是貨車司機,主要是貨車都裝有監視錄影設備,最常拍到的地點是在十字路口停等紅綠燈時,不過行進中拍到的畫面太模糊,無法開單告發。另,桃園縣最厲害的檢舉者,曾一個月就檢舉135件,獎金收入388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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