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是一種生養靈感、心思的過程,所以寫出來的詩詞、文章就是自己孕育的心靈兒女,因此捨不得是呈現人性,捨得是超越人性。
文人會相輕,大多是由於太過自我,其實文人甚至是對自己,都很自我。
對別人太過於自我,就會不把別人的作品看在眼裡﹔對自己很自我,就會過度的認為自己的作品字字珍貴,刪除不得。
經常的,人們都會認為自己寫的文章、詩詞,是添一字則過多,少一字則不足,別人動不得(未必比我好),也不得動(對我要尊重)。
也因為有這樣的體認,所以對於別人請我看看他的文章,有沒有什麼可以修改的地方,我大多數只是改改錯別字,或是,順順詞句,儘量的不有所異動,一是因為我改了不一定合於他的意思,二是改太多顯得不尊重,別人一定會不高興,三是既然是他寫的,就應該讓文章能呈現這個人的面貌。
說到文人相輕,這點我還好,對於其他的作家的作品,都存有一份尊重,請注意,不是一分而是一份,哈,如果是只有一分,那就是不尊重了。
寫得讓人讚嘆的,在拜讀之後,我會學習他們的結構和用字的創意與心思,寫得不完美的,我反而會用更多的心,嘗試著將之修改、重寫,看看自己能不能把這篇文章、這闋詩詞變得能讓自己感動。
這樣子可以藉著別人已經有過的努力,來增添自己在寫作上的能量。
所以文章不論長短,不論好壞,對我而言都是一塊可以耕耘收割的瑰寶。
其實,對於我自己最大的挑戰是看自己的文章。
寫作當然是一件心神交集的大事,除了文章的結構,故事的發展,用字遣詞,甚至一個標點的運用,都是費盡了心思。
所以寫完了文章,經過了多次的修改之後,會覺得每個字、每個句子都像是自己的兒女一樣,各個都可愛,而且自己愛他們愛得不得了。
也因為這樣,往往在有不少個寫得還不錯的卻與主題毫不相干的段落出現的時候,會產生掙扎,因為刪了心會痛,不刪卻像多了一塊沒有用的肉在那裡。
捨不得是因為這是自己的心血結晶,而且字句、意涵都很好,不得不捨是因為和主體不搭調,為了避免鬆散,讓文章的結構能夠更簡明有力,留不得。
我常常就在捨得與捨不得之間躊躇再三。
剛開始寫作的早期這樣的現象特別的明顯。
經過了多年的歷練之後,看多了、寫多了,就會很明快果斷的當留則留,當刪則刪除,不會猶豫不決,這情景就像一般當父母的人一樣,第一個孩子照書養,第二個孩子以後,就照豬養。
不過,哈,說是豬,也還是豬寶寶,這些刪下來的片段,說真的還是捨不得丟,到底也是自己的心血骨肉,所以就都存在一個檔案裡面,偶爾在似曾相識的情境中,靈光一閃的剎那就進去看看,往往垃圾就成了珍寶。
這時候就會慶幸當時沒有將他們完全的消除掉。
寫作是一種生養靈感、心思的過程,所以寫出來的詩詞、文章就是自己孕育的心靈兒女,因此捨不得是呈現人性,捨得是超越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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