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三月裡的一天下午,天氣很冷,風也很大,思嘉把彩毯往上拉了拉,掖在胳臂底下,這時她正趕車沿著迪凱特街到約翰.加勒格爾的木材廠去,近來獨自一人趕車外出是很危險的,這一點她也知道,而且現在比過去任何時候都危險,這是因為對黑人完全失去了控制。正如艾希禮所說的那樣,自從州議會拒絕批准那修正案以來,可真吃不了兜著了。州議會斷然拒絕,好像給了北方佬一記耳光,北方佬一怒之下要進行報復,而且來得很快很猛。北方佬為了達到要把黑人選舉權強加於佐治亞州這個目的,他們宣佈佐治亞發生了叛亂,宣佈在這裡實行最嚴厲的戒嚴。佐治州作為一個州已經被消滅了。和弗羅裡達州和亞拉巴馬州排在一起,編為第三軍事區,受一位聯邦將軍管轄。
如果說在此以前生活不安全,人心不定,現在就更加如此,前一年宣佈的軍事條令當時似乎很嚴厲,現在和波普將軍宣佈的條令一比就顯得溫和多了。面對著黑人統治的可能性,前景暗淡,沒有一點希望,有不滿情緒的佐治亞州惴惴不安,處於痛苦之中。至於黑人,他們看到了並且念念不忘。
新近獲得的重要地位,由於他們意識到有北方佬軍隊給他們撐腰打氣,他們暴行就愈演愈烈,誰也別想得到安全。
在這個混亂和恐怖的時期,思嘉感到害怕了……雖然害怕,卻很堅定,她仍舊像過去一樣獨自一人趕著車來來去去,並把弗蘭克的手槍插在馬車縫裡,以備不時之需。她默默地詛咒州議會,不該給大家帶來這更大的災難。這種好看的大無畏的立場,這種人人讚揚的豪爽行動,究竟會有什麼好處?
只可能把事情搞得更糟。
再往前走不遠有一條小路,然後穿過一片光禿禿的小樹林通到溝底,這裡便是棚戶區。思嘉吆喝了一聲,讓馬快點跑。她每次從這裡經過都感到非常緊張。因為這裡有一些軍隊扔下的帳篷。還有一些石頭房子,又髒又亂又臭。這是亞持蘭大城內域外名聲最壞的一個地方,因為這個骯髒的地方住著一些走投無路黑人,當妓女的黑人,還有一些下層的窮白人,聽說黑人或白人犯了罪的,也躲到這裡來,北方佬軍隊要是追捕某個人,首先就到這裡來搜查。槍殺刀砍的事件在這裡更是經常發生。當局沒辦法也懶得調查,一般就讓住在這裡的人自己解決那些見不得人的麻煩事,後面的樹林裡有一個造酒的作坊,能用玉米產生劣質威士忌。到了晚上,溝底的小屋裡就傳出醉鬼的嚎叫和咒罵聲。
就連北方佬也承認這是個藏污納垢的地方,應當加以剷除,可是他們並沒有採取行動,使亞特蘭大和迪凱特居民感到憤怒,呼聲甚高,因為他們往來於這兩個城市之間,非走這條路不可。男人路過棚戶區都把手槍套解開,正派女人根本就不願意路過這裡,即便有丈夫保護也不願意,因為常有黑人中的浪蕩女人喝得醉醺醺的,坐在路旁說些粗話辱罵行人。
過去只要有阿爾奇在思嘉身邊,她就不把這棚戶區放在眼裡,因為就連最放肆的黑人女人也不敢當著她的面笑一笑,可是自從她不得不自己駕車以來,已經出了多少次使人不愉快或令人傷腦筋的事,她每次駕車從那裡經過。那些浪蕩女人似乎都要出來搗亂。她沒有辦法,只好置之不理,自己生悶氣,回家以後,她也不敢把這些事給鄰居或者家裡人說,從他們那裡得到一點安慰,因為鄰成們會得意地說:「啊,你還指望什麼好事嗎?」家裡人就會拚命勸說,讓她不要再去,而她是決對不可能就此不出去的。
謝天謝地,今天路邊倒沒有衣衫襤褸的女人,她路過通向棚戶區的那條小路時,看見午後暗淡的斜陽下,一片小破房子趴在溝底,頓時產生了一陣厭惡的感覺,一陣涼風吹來,她聞到燒木柴的氣味,炸豬肉的氣味,還有沒人打掃的露天廁所的氣味,混在一起,真叫人嘔心。她把頭一扭,熟練地把韁繩在馬背上一抖,馬兒加快了速度,拐了一個小彎,繼續向前跑去。
她剛想鬆了一口氣,突然又嚇得把心提到了嗓子眼兒,因為有一個身材高大的黑人悄悄地從一棵大橡樹後面溜了出來,她雖然受了一驚,但還沒有被糊塗。霎時間,她把車停住,一把抓起弗蘭克的手槍。
「你要幹什麼?」她使出最大的力氣,正顏厲色地喝道。那黑人又縮到大樹後面,從他回話的聲音可以聽得出,他是很害怕的。
「哎呀,思嘉小姐,別開槍,我是大個子薩姆呀!」大個子薩姆!一時間她不明白他的話,薩姆本來在塔拉當工頭,圍城的日子裡她還最後見過他一面。他怎麼……。「出來讓我看看你到底是不是薩姆!」那個人猶猶豫豫地從大樹後面出來,他是個邋遢的大個子,光著腳,下身是斜紋布褲子,上身是藍色的聯邦制服,他穿著又短又瘦。思嘉認出來了,這的確是薩姆,就把手槍放回的處,臉上露出了愉快的笑容。
「啊,薩姆!見到你,我真高興!」
薩姆連忙衝到馬車旁,兩眼興奮得轉個不停,潔白的牙齒閃閃發光,像大腿一樣大的兩隻黑手,緊緊地攥住思嘉伸給他的手。他那西瓜瓤一樣紅的舌頭不停地翻動著,他高興得整個身子左右來回扭動著,這動作竟像看門狗跳來跳去一樣可笑。
「我的老天爺,能再見到家裡的人,可真太好了!」他說,一面使勁攥著思嘉的手,她覺得骨頭都要攥裂了。「您怎麼也這麼壞,使起槍來了,思嘉小姐?」
「這年頭裡,壞人太多了,薩姆,我不得不使槍唉!你到底在棚戶區這個糟糕的地方幹什麼,你是個體面的黑人呀?怎麼不到城裡去找我啊?」「思嘉小姐,我不住在棚戶區,只是在這裡待一陣子。我才不住在這個地方哩。一輩子沒見過這麼懶的黑人。我也不知道您就在亞特蘭大,我還以為您在塔拉呢。我原想一有機會就回塔拉去。」「自從圍城以後,你就一直待在亞特蘭大嗎?」「沒有,小姐!我還到別處去過。」這時他鬆了手,思嘉忍著疼活動了一下自己的手,看骨頭是否仍然完好。」您還記得最後一次看見我的時候嗎?」思嘉回想起來,那是圍城前的一天,天氣很炎熱,她和瑞德坐在馬車裡,一夥黑人以薩姆為首,排著隊穿過塵土飛揚的大街,朝戰壕走去,一面高唱《去吧,摩西》。思嘉想到這裡,點了點頭。
「唉,我拚命挖壕溝,裝沙袋,一直幹到聯盟軍離開亞特蘭大。帶領我們的隊長被打死了,沒人說怎麼辦,我就在林子裡躲了起來。我想回塔拉去,可又聽說塔拉一帶全燒光了。
另外,我想回也回不去。沒有通行證所叫巡邏隊抓去。後來北方佬來了,有個軍官是個上校,他看中了我,叫我去給他餵馬,擦靴子。
「是啊,小姐,我那時候可神氣了,當上了跟班的。和波克一樣,可我本來是個莊稼漢呀。我沒告訴上校我是個莊稼漢,他……您知道,思嘉小姐,北方佬糊塗得很他們根本不分清楚!就這樣,謝爾曼將軍開到薩瓦納,我也跟著上校到了薩瓦納。天啊,思嘉小姐,那一路上,從來沒見過那麼可怕的事。搶啊,燒啊……思嘉小姐,他們燒沒燒塔拉?」「他們是放了火,可我們把火撲滅了。」「噢,那就好了。塔拉是我的家,我還想回去呢。仗打完了以後,上校對我說:『薩姆,跟我回北方去吧,我多給你工錢。』當時我和其他黑人一樣,很想嘗嘗這自由的味道再回家,所以就跟著上校到了北方,我們去了華盛頓,去了紐約,後來還到了波士頓,上校的家在那裡。是哪,小姐,我這個黑人跑的地方還不少呢!思嘉小姐,北方佬的大街上,車呀,馬呀,多得很呢!我老怕叫車壓著哩!」「你喜歡北方嗎,薩姆?」「也喜歡……也不喜歡。那個上校是個大好人,他瞭解黑人,他太太就不一樣,他太太頭一次見我,稱我『先生』,她老這麼叫我,我覺得很彆扭。後來上校告訴她叫我『薩姆』,她才叫我『薩姆』的。可是所有北方人,頭一次見到我,都叫我『奧哈拉先生』。他們還請我和他們坐在一起,好像我和他們是一樣的。不過我從來沒和白人坐在一起過,現在太老了,也學不會了。他們待我就像待他們自己人一樣,思嘉小姐,可是他們心裡並不喜歡我……他們不喜歡黑人,他們怕我,因為我塊兒大。他們還老問我貓狗怎麼追我,我怎麼挨打。可是天知道,思嘉小姐,我沒有挨過打呀!你知道傑拉爾德老爺從不讓人打我這樣一個不值錢的黑人。
「我把情況告訴他們,還對他們說太太對待黑人多麼好,我得肺炎的時候,她連覺也不睡,細心照料我一個星期,可他們都不相信。思嘉小姐,我想念太太,想念塔拉。後來我實在受不了,一天晚上就溜出來,上了一輛貨車,一直坐到亞特蘭大。您要是給我買張票,我馬上就回塔拉去,我回去看看老爺。這自由我可是受夠了,我願意有個人安排我按時吃得飽飽的,告訴我幹什麼,不幹什麼。生了病還照顧我。我要是再得了肺炎怎麼辦?那北方佬的太太能照料我嗎?不可能,她可以稱我『奧哈拉先生』,但是她不會照顧我的。可是太太,我要是病了,她會照顧我的……思嘉小姐,您怎麼了?」「爸爸和母親都死了,薩姆。」「死了?思嘉小姐,您在開玩笑吧。您不應該這樣對待我的!」「不是開玩笑,是真的,母親是在謝爾曼的軍隊開到塔拉的時候死的。爸爸……他是去年六月去世的。唉,薩姆,別哭唉!不要哭了!你要再哭,我也受不了!薩姆,別哭!我實在受不了。現在咱們不談這個了。以後有時候我再詳細給你說。……蘇倫小姐在塔拉,她嫁了一個非常好的丈夫,是威爾.本廷先生。卡琳小姐,她在一個……」思嘉沒有說下去,她對這個哭哭啼啼的大漢,怎麼能把修道院是什麼地方說清楚呢。」她現在住在查爾斯頓,不過波克和百里茜都還在塔拉……來,薩姆,擦擦鼻子。你真想回家去嗎?」「是的,可這個家不像我想像的那樣有太太在……」「薩姆,留在亞特蘭大,給我幹活兒怎麼樣?現在到處壞人這麼多,我非常需要一個趕車的人。」「是啊,思嘉小姐。您肯定是需要的,我一直想對您說,您一個人趕著車到處跑可不行啊,您不知道現在黑人有多麼壞呀,特別是住在這棚戶區的人。您這樣可不安全呢。我在棚戶區只待了兩天,就聽見他們議論您了,昨天您經過這裡,那些下賤的黑女人衝著您大叫。當時我就認出您來了,可您的車跑得太快,我沒追上。不過我讓那些人掉了層皮,真的,薩姆,您沒注意她們今天就沒出來嗎?」
「我倒是注意到了,這真得謝謝你,薩姆。怎麼樣,給我趕車好嗎?」「思嘉小姐,謝謝您的好意,不過我想我還是回塔拉去吧。」薩姆低下頭,他那露著的大拇指指頭在地上劃來劃去,不知他為什麼有些緊張。
「告訴我,這是為什麼,我多給你工錢,你一定要留在我這裡。」他那張傻呼呼的黑黑的大臉膛,和孩子的臉一樣容易看出內心的感情。他抬頭看了看思嘉,臉上露出驚惶的神情。他走到近處,靠在馬車邊上,悄悄地說:「思嘉小姐,我非離開亞特蘭大不可。我一定要到塔拉去,我一到那裡,他們就找不著我了,我……我殺了一個人。」「一個黑人?」「不,是一個白人,是一個北方佬大兵,他們正在找我,所以我才待在棚戶區。」「事情是怎麼發生的?」「他喝醉了,朝我說了些很難聽的話,我受不了,就掐住了他的脖了……我並沒不想讓死他,思嘉小姐,可我的手特別有勁,一會兒的工夫,他就死了。我嚇壞了,不知怎麼辦才好。所以就躲到這裡來了。昨天看見您從這裡經過,我就說:『上帝保佑,這不是思嘉小姐嗎?她照顧過我,她不會讓北方佬把我抓走的,一定會送我回塔拉。』」「你說他們在追捕你?他們怎麼知道是你幹的呢?」「是的,我這麼大個子,他們不會弄錯了。我想我大概是全亞特蘭大最高的黑人了。昨天昨上他們已經到這裡來找過我了,有一個黑人姑娘,把我藏在樹林裡一個洞裡了,他們走了我才出來。」思嘉皺了皺眉頭坐了一會兒。她一點也沒有因為薩姆殺了人而感到震驚,或者傷心,而是因為不能用他趕車而感到失望。像薩姆這樣身材高大的黑人當保鏢,不比阿爾奇差。她總得想法把他平平安安地送到塔拉去,當然不能讓當局把他抓去。這個黑人很有用,把他絞死可太可惜了。是啊,他是塔拉用過的最好的工頭了!思嘉根本沒想到他已經自由了。在她心目中,他仍然是屬於她的,和波克、嬤嬤、彼得、廚娘、百里茜都一樣,他仍然是「我們這個家庭中的一員」,因此必須受到保護。
「我今天晚上就送你回塔拉去,」她最後說。「薩姆,現在我還要往前面趕路,天黑以前還要回到家裡。你就在這裡等我回來。你要去的地方,誰也別告訴,你要是有帽子,拿來,可以遮一遮臉。」「我沒有帽子呀!」「那就給你兩毛五分錢,從這裡的黑人那裡買一頂,然後到這裡來等我。」「好吧,小姐,」現在又有人告訴他做什麼了,他鬆了口氣。臉上也顯得精神了。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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