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押人毆打強迫簽借據本票 遭判刑一年半
【大紀元6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二十七日電)嘉義縣民李佺勳覬覦與女友有感情糾紛的林姓男子領有一筆近百萬捐助善款,竟夥同友人押至偏僻山區毆打,強迫簽借據及本票,經嘉義地方法院審結,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月。
判決書指出,二十六歲的男子李佺勳,因沈姓女友與林姓男子曾有感情及財務糾紛,加上林姓男子因配偶過世後,領有慈善團體九十六萬元的捐助,竟於九十四年十一月間,夥同四名不知名男子,將林姓男子載往嘉義縣大埔鄉曾文水庫,再步行至不詳地點的山區草叢,眾人分持竹棍痛毆。
林姓男子被毆打成傷,心生畏懼,李佺勳當場強迫林某簽發借款金額五十萬元的借據,及票面金額五萬元的本票十張;返回嘉義市後,李佺勳陸續恐嚇被害人「不還錢就押人」等語,林姓男子不堪其擾,在求助無門下,向嘉義地檢署提出告訴。
李佺勳到案坦承犯行,經嘉義地方法院審結,依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一年二月,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六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六月。另外,傷害罪部分屬告訴乃論,最後雙方達成和解,林姓男子並具狀撤回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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