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回想起來,當年被阜新市各個法院判過刑的「現行反革命分子」何其多也!但因為寫小說而判刑,我是第一個,可能也是最後一個。在當時的國家形勢下,判我七年徒刑應該說是很輕的,連我自己都感到意外。例如,曾和我在同一個入監隊的陳俊,因「現行反革命犯罪」被判了十五年徒刑,判決書上列出的罪名是分裂黨中央。陳俊是阜新平安礦的一名普通礦工,黨中央在北京,難道陳俊分身有術,一面在阜新採煤,一面又在北京進行分裂黨中央的活動?我看了這張判決書感到莫名其妙。後經他解釋,我才恍然大悟。原來,陳俊海闊天空地和朋友們大侃海派和京派的矛盾,都是道聼塗説從小道得來的。海派的海,指的是上海,海派就是後來被叫作「四人幫」的那夥人;京派可能是指北京以葉劍英為代表的軍隊將領。當時正值「反擊右傾翻案風」之際,加在鄧小平頭上的罪名之一就是「分裂黨中央」。判決書的作者趕潮流照搬報紙上的話,把這個罪名按到了陳俊的頭上。其實,陳俊是因言獲罪,議論國家大事被判刑的。再有,阜新礦山機械廠(文革期間改名為東方紅機械廠)的高級電工賈樹元師傅,有一次修理好了一台電動機,但不久這台電動機又出了故障,有一個中專畢業、但技術不如他、工資又比他低的技術員(恕我不提他的名字了)出於妒忌,借機誣陷他故意搞破壞,賈師傅以「破壞生產」被按上了「現行反革命」罪名,判刑十五年。還是這個東方紅機械廠,有一名調皮的青年工人悄悄地把車間的鐘從下午4點撥到5點,工人們以為時間到了就下班,結果也是以破壞生產的「反革命分子」判刑十五年。在我的記憶裏,被判處十五年徒刑的「反革命分子」為數不少,有的我認識,也有的我不認識。只要按上「現行反革命」的罪名,十五年徒刑好像是家常便飯。相比之下,我這個「反革命」只判了七年的確是太輕了,也許是因為像我這樣的案情在阜新是第一次遇到的緣故吧?在看守所,我從陸陸續續收監的新犯人嘴裏漸漸獲悉,我被捕的事在阜新不但傳開了,而且傳得很廣,人們都感到很新奇,私下議論紛紛,傳說有真有假;有些工廠的青年工人還在車間裏就寫小說該不該判罪展開了大膽熱烈的爭論,雖然他們並不認識我本人。不過,說老實話,我一點也沒有因為輕判而高興。我在南山監獄入監隊對陳俊說,我願意用我的七年換他的十五年。他不信,以為我是在和他開玩笑。但我說的確實是真心話。為什麼?因為那時在上帝的眼皮底下已經發生過「天安門事件」,雖然被鎮壓了,但我知道後來被稱之為「四人幫」的那批傢伙江山坐不穩了。對於政治犯來說,重要的不是刑期的長短而是政治形勢。政治形勢一旦發生變化,一切都跟著改變了。反之,如果依然是這幫極左分子坐天下,我即使刑期滿了,也不會有什麼本質的變化。我的老家是上海。上海是大都市,在當時的情況下是絕對回不去的。我原先的工作單位在阜新,但我不是阜新人,在當地也沒有一個親屬,阜新當然不會接納我這個刑滿釋放的「反革命分子」。我唯一的出路只能是留在勞改單位當「二勞改」。與其刑期短去農業勞改隊受苦一輩子,還不如刑期長留在監獄工廠(如眼面前的南山監獄)少遭罪。這就是我當時的真實想法。
在市文聯按月領工資搞「文藝創作」的那兩位先生一致認為,小說《雪》「確實有問題」。我今天冷靜地分析,他們的意見也不是沒有道理的。當時「四人幫」雖然已經下臺,但極左路線的影響仍然像陰魂一樣驅之不散。在不少人的心目中,毛澤東仍然是神聖不可侵犯的神。如果毛澤東確實是天上的神而不是地上的人,那麼,《雪》膽大包天批評神的錯誤怎麼能說就沒有問題呢?誠然,問題的核心並不是《雪》有沒有問題?作者該不該判刑?問題的真正核心是:毛澤東到底是人還是神?如果是人,為什麼對他的錯誤提出批評就應該受到歐洲中世紀式的宗教審判?
熟讀《資治通鑒》但對經濟規律卻一竅不通、也缺乏最起碼的現代科學常識(如搞密植,把幾十畝莊稼擠插在一畝地裏放「高產衛星」;填湖造田,在長江流域兼有天然蓄水和抗洪雙重作用的洞庭湖、鄱陽湖等大湖裏填土種水稻;到處砍伐樹木,在全國各地用「土高爐」大煉鋼鐵;等等,等等)的毛澤東,他在1949年中共建政以後的種種「政績」,我相信歷史肯定會作出公正的評價。——這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
在文化大革命如火如荼的1967年的秋天,我在被「無產階級」專政的環境裏,在白天幹著原始的體力勞動、晚上必須學習毛澤東著作的「縫隙」裏,用長滿老繭的手握著一支破鋼筆,勇敢地寫出了小說《雪》,直言不諱地對毛澤東策劃的一次又一次整人的政治運動表示了異議:「偉大的風流人物喲!當你風流地賦詩作詞,歡呼雪下得越大越好,你那『天才』的頭腦可曾想到過,在漫天大雪中凍死的不全是蒼蠅喲!這裏面還有多少蒼生啊!——說不定還有東方搖籃裏的貝多芬和愛因斯坦呢!」雖然後來我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價,不但蹲過六個大牢,而且在1976年一月的一次遊街裏差一點喪命,但我始終沒有後悔過。我為此感到自豪。我個人認為這是我一生中最大的光榮。我這一生沒有白活。我對得起祖國,對得起人民,對得起歷史。雖然後來手稿被我索要回來了,但我知道,阜新市海州區人民法院刑事檔案室裏還保存著小說《雪》的打字稿,是該法院院長在發還手稿前夕下令匆匆打字趕出來的,目的是為了有朝一日政治形勢變了,可以和我有再次算賬的真憑實據。我應當感謝這位敬業的法院院長:他為我保存的那份打字稿,恰恰成了歷史最好的見證,見證了即便在當時中國歷史上最最黑暗的歲月裏,大陸上的中國人並非人人都是沒有頭腦的白癡,也不是個個都是逆來順受甘心當奴僕。——這可以看成是中國人的自豪,也是毛澤東極左路線長期推行的愚民政策的失敗。
七
我是在1979年3月從上海回到阜新的,回到了原來的單位——機床廠。廠裏的領導早就研究了我的工作,把我安排在技術科搞情報翻譯。阜新機床廠生產的各種磨床,其所使用的圖紙實際上還是英國三十年代磨床的翻版,離國內先進水準還有一大段距離,何至於要研究外國的情報呢?事出有因。廠裏有一位技術人員是華僑,在「四人幫」垮臺後,帶著共產黨員的丈夫去印尼「探親」,印尼拒絕簽發入境簽證,只好在香港滯留了。在香港落腳伊始,便給廠裏寄來兩本關於機床的小冊子,圖文並茂,是日本廠商為了推銷其產品用英文寫的。這是本廠第一次收到的外國資料,全廠數十名大學畢業生,沒有一個人看得懂,這兩本小冊子躺在技術科辦公室的抽屜裏快兩年了。我被捕前在廠裏當工人,一個人睡在廠內下料室的鋸床旁,不管春秋寒暑,每天五點一過就起床讀英文,當時廠裏除了我,沒有第二個人早晨起來讀英文的,因而在全廠出了名。現在領導把翻譯的任務交給了我。我雖然還認得幾個A、B、C,但不懂機床技術,而英語語法又很靈活,不懂專業而搞專業翻譯是有一定困難的。幸好我的朋友賈慶華也調到了技術科(他原來搞過設計工作,因家庭出身不好,當了不少年採購員),主動擔任我的技術顧問。我又買了一本機床專用辭典,終算順利完成了任務。
還沒等我把兩本小冊子翻譯完,機械局組織科就來了調令。原來,機床廠的副廠長榮升為職工大學的書記(當時叫七二一大學),是他點名要我去當英語教師的,這實在也是當時阜新英語教師嚴重短缺之故。我並不想去職大當教師。有人介紹我去礦務局科技處當翻譯,說那裏待遇好,工作又輕閒。工廠技術科也有幾位同事真心挽留,希望我留下來教他們英語。但是上級機關三令五申,有一天組織科竟然來了三次電話。職大新書記也親自找我面談,盛情難卻,我只好在翻譯完兩本小冊子以後,於1979年6月走馬上任,去了機械局職工大學(即現在的阜新市職工大學前身)當上了英語教師。
機械局職工大學位於阜新東部,靠近高德集市。有一個星期天,我去高德集市買東西,在馬路上邂逅當年四人專案小組成員之一——高個子的劉科長。劉科長顯然也看到了我,但裝作沒有看見想回避。我疾步向他走去,主動伸出了手。他握住我伸過去的手,開始顯得有點不好意思的樣子。幾句寒暄之後,他的態度也變了。他住的地方離這兒不遠,邀請我有空去坐坐。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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