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靈:報導的自由
【大紀元7月2日訊】不久前﹐北京奧林匹克組委會的官員在一次新聞發佈會上﹐向國際媒體承諾——
2008年北京奧運期間﹐到中國採訪的各國記者﹐都不會受到限制﹐可以有報導的自由。
借着辦奧運的光﹐中國人很興奮﹐說是衝着這一承諾﹐中國的新聞自由﹐總算有指望了。
但﹐且慢﹐不要高興得太早了。
請你聽明白了——
第一﹐ 這「報導的自由」﹐是針對「2008年北京奧運」的﹐奧運會之外的報道﹐不在此例。
第二﹐ 這「報導的自由」﹐是「奧運會期間」才享有的。過了這「期限」的期限﹐不在此例。
第三﹐ 最要緊的﹐這「報導的自由」﹐是給「國際媒體」的。「國際媒體」之外的中國媒體﹐不在此例。
原來﹐這「報導的自由」﹐只是針對特定的項目﹐在特定的時間﹐給特定的對象的「自由」。
洋人有的東西﹐本沒有中國人的份兒。但中國人老是跟着興奮﹐跟着起鬨﹐跟着一廂情願﹐跟着想入非非。
中國人也有中國人的道理。中國人說﹕「哪怕是給洋人的﹐給總比不給好嘛。」又說﹕「洋人之後﹐總該輪到國人了吧。」
——轉自《新華時報》(//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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