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政策急轉彎 挽回民眾的心
【大紀元3月1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羅添斌、王平宇、曾鴻儒/台北報導〕政府高層官員指出,行政院昨日快刀斬亂麻,對ETC弊案做出重大宣示,在於整起事件已對政府形象產生損傷,加上交通部在處理此案未能果斷處理,讓民眾對政府威信有所質疑,因此直接做出政策宣示。
新聞局長鄭文燦昨晚表示,行政院做出這項宣示,就是對遠通電收的「最後通牒」。至於行政院態度為何如此強硬,是否不滿意交通部處理方式,鄭文燦說,不便轉述昨天會議過程,僅表示「結論就是如此」。
對於若遠通電收無法提出合理方案,政府將主動解除合約,以及後續是否由政府買回等衍生問題,官員透露,政府已有備案,但須視遠通電收所提方案再做相對應處理。
據透露,根據遠通前天提報交通部資料,遠通的計算基準至目前投入成本約十八億餘元,一旦契約必須終止,此一數字將是未來政府「補償」的認定參考。
官員說,在檢方對ETC弊案涉案人員起訴並具體求刑後,身為主管部門的交通部,理應對此事件有較為明快的處置,但交通部直到前天深夜仍未能提出明確方案,性烈如火的蘇揆,無法接受交通部的處置態度。
據指出,行政院排除交通部原先提出的處理方案,要求遠通電收在二十二日前提出解決方案,就是希望將此事做一個明快的了結,但這不代表蘇揆不信任交通部長,蘇揆已經多次表明會支持郭瑤琪部長進行改革。
官員表示,交通部曾就是否要上訴問題研議甚久,對於與遠通電收的交涉也稍嫌軟弱,因此昨天才會召集行政院法規會、公共工程委員會等單位,一同討論後續的適法問題,行政院的決議就等於由行政院做交通部的後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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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瑤琪:合約非常有問題
〔自由時報記者劉力仁/台北報導〕交通部長郭瑤琪日前在立法院表示,她覺得ETC的合約「非常有問題」,現在交通部做的任何決定,不只對她、甚至對整個行政機關而言,都「冒著滿大的風險」。
現任交通部技監、前高公局長梁樾,當時負責執行ETC招標計畫,並代表政府跟遠通電收簽約,他表示,一份合約使用效期高達數十年,時空環境會改變,難以規範太細,「會有一定彈性」,但這份合約內容當時都經由律師反覆討論決定,最後達到「政府零出資」目標,經營風險都在遠通,政府並沒有冒風險。
郭瑤琪舉例,之前交通部要求遠通必須在三月九日前達到十萬台OBU裝機量,但遠通電收卻致函交通部,表示十萬台裝機量並非合約規定,若產生損失不排除向政府求償,抱怨當初合約的訂定,只有原則性,細節部分比較欠缺。
梁樾表示,裝機量跟價格息息相關,價格牽涉到政府補貼問題,因當初政府傾向零出資,因此高公局設計裝機量門檻,逼使遠通電收必須分階段達到門檻,達不到就賠償,使遠通電收必須降低價格製造誘因,吸引消費者,「由市場機制決定價格」,這也是對消費者有利的一種思考方式,可惜大家不從這個角度思考。
梁樾表示,當初並沒有加註「使用者零負擔」條款,遠通電收僅強調會有促銷價格。由於過去缺乏ETC經驗,難免有不周全之處,但招標過程一切合法,招標程序、評分方式都詳加規定,當時公告期間投標廠商都沒有提出異議,其實開標過程都有錄影錄音存證,可以調閱,他該說的都說了,一切靜待司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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