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讀了一本厚厚的心理學書籍〝焦慮的意義〞,書中提到:自由的可能性總是會引發焦慮,個人面對焦慮的方式將決定自由是得到肯定或被犧牲。
但自由需要承擔責任,所謂的承擔責任除了做自己,也要對別人負責。這個責任的反面便是疚責感。個人只要拒絕把握新的可能性,拒絕從熟悉的領域擴展到不熟悉的領域,並藉此避免焦慮、責任、與疚責感,他們便犧牲了自己的自由,並進一步壓縮自己的自主性與自覺。善用潛能,面對焦慮,並接受其中的責任與疚責感,就會增進自覺,自由以及創造性範疇的擴大。
齊克果:意識越清明,越趨向自我。
陶倫斯:有創造力的孩子,會不斷設法尋求焦慮的情境,以促成他們的自我實現。
品納茲:我們見到了敵人,他就是我們自己。
不就是這樣嗎?以上準則適用於人生的許多際遇與選擇,解讀的方式有很多。面對不確定感,鄧小平說過:〝摸著石頭過河〞。我們都知道,但是做起來總是缺乏那麼一點判斷力與執行力,而且最難的是要能不悔恨。人生裡充滿了練習的機會:要逃避,還是要面對,都是試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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