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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局
【大紀元9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嘉慧台北二十五日電)高雄市政府約聘僱人員成立工會指稱政府將對四十萬約聘僱人員每年裁減百分之五,台灣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今天表示,行政院並沒有所謂的聘僱裁減計畫,這項傳聞並非事實。
人事局表示,行政院於今年一月二十一日核定的「行政院及所屬機關聘僱改進方案」,僅適用於行政院所屬機關聘僱人員約一萬零一百多人,地方機關則自行決定是否比照辦理。
人事局解釋,由於現行聘僱制度一年一聘,沒有任何工作激勵機制,為了激勵聘僱人員工作士氣,行政院訂定該方案規定各機關聘僱人員年終評核為甲等以上的工作績優者,發給一至二個月薪資的評核獎金;工作績效不良的百分之五者,應考列丙等並不予續約,以便機關可以回補進用適當人員。
人事局說,這項方案絕對不是裁減聘僱人力,而是使機關落實績效管理,也不會減少就業機會。為順利推動此方案,人事局已廣納各機關建議,正通盤檢討,希望更切合機關業務與管理需要。
至於聘僱人員是否適用勞動基準法?人事局指出,現行勞基法並不適用於政府機關依法進用的公務人員,且考試院已將聘僱人員併同機要、派用等人員,併入「聘用人員人事條例」草案中規範,對其權益將有周延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