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19日訊】(中央社記者謝震南台北十九日電)近百名台灣法輪功學員在前年遭香港特區政府遣返一事,香港法院將在明後兩天開庭審理。即將起程赴港的部分當事人,除了循法律途徑向港府討回公道,同時呼籲港府應向中共的黑名單說:NO。
台灣法輪功學員此舉,寫下台港兩地越洋控告港府違反人權的首例。
今天上午在台大校友會館召開的行前記者會,四名法輪功學員也發表聲明,內容分別為向香港特首曾蔭權、香港法院及正在訪美的中共總理胡錦濤提出三項人權呼籲。
聲明要求香港法院堅持司法獨立、維護「一國兩制」精神,同時也應還給港台人民一個人權公道。
另一方面,同一聲明也呼籲胡錦濤和北京當局,應該真正重視自由人權等基本價值,中國才有和平發展的機會。
二OO三年二月下旬,台灣法輪功學員持合法簽證,準備入境香港參加心得交流會,卻有近八十人遭到入境處強制拘留及警方的暴力遣返。
遭港府強制和暴力遣返的台灣法輪功學員,包括醫生、律師、資訊公司副總、國家公務員、貿易公司經理等各階層人士,甚至還包括一名年僅十歲的小男孩。
二OO一年至二OO四年,遭港府遣返的台灣法輪功學員人數多達二百二十名,堪稱港台之間最大的強制遣返事件。
也因此,二OO三年二月下旬發生的同一事件,隨後引發總統府人權諮詢小組關切,除了副總統呂秀蓮以小組總召集人身分舉行記者會表達譴責和抗議,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也向港府提出強烈抗議。
台灣法輪功學員遭集體遣返的五名當事人,隨即在同年四月初越洋告狀。試圖循法律途徑向港府討回公道。
朱婉琪、廖曉嵐、張震宇和盧麗等五名原告,委託香港人權大律師Paul Harris遞狀,要求香港法院判處港府入境處強制遣返的行政決定違法。
另外,五名法輪功學員也控告遣返過程使用的暴力手段違法,港府也應對採取非法拘留法輪功學員的行為,負懲罰性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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