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毒銷台 澳門賭客轉運
【大紀元4月1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賴仁中╱台北報導〕檢調追蹤一個規模龐大的中國毒品銷台集團,發覺集團採取「中國出貨、澳門轉進、台灣取貨」的模式運毒,且有計畫地在澳門賭場覓誘台灣賭客,以提供賭資或解決賭債的方式,吸納台灣客擔任運毒交通,交通攜毒回台後,連貨要交給誰都不知道,只知入境之後,自然有人透過電話找他們取貨。
檢調不排除集團已完成多次運毒入台行動,但有兩次入境時被海關截獲,兩次查獲量均約一公斤海洛因,數量頗大,惟出事被抓的皆為運毒交通,集團首腦仍活躍於中國珠海、澳門一帶。
專案人員研判,集團勢必持續使出這類毒招在澳門吸收台灣人為運毒交通,故鄭重呼籲國人,若要赴澳門地區賭場玩樂,宜適可而止,切勿著了販毒集團的道,否則運毒被抓、重刑加身,將悔恨終身。
已破獲的兩起運毒案,擔任交通的劉姓、王姓被告,陸續被量處重刑,其中王某近經最高法院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並押交檢方發監執行;劉某一審時也被判無期徒刑,案件還未確定。
本案就是在兩度查獲案情雷同的運毒案,經移送偵辦後,由專案人員交叉分析和擴大調查,始知此一販毒組織從中國將毒品銷台的特殊手法和模式。
據悉,專案人員已經透過私下管道將情報提供給中、澳治安單位,盼能協緝集團首腦與核心份子。
調查人員透露,此一販毒集團成員包括中國、澳門及台灣人,常在台灣賭客較多的賭場,鎖定好賭台灣人之後,即遣台灣籍成員接近結識,並主動出錢請客等示好,台灣賭客如果賭輸一些錢,對方還會安慰不要擔心,缺錢可以無息支借,讓台灣賭客覺得有幸在異域認識「有錢又相挺的好友」。
人在賭場、又有金援,把持不住的好賭者就會陸續向「好友」借錢續賭,或透過他們協助解決賭債,等到積欠「好友」數十萬元後,對方開始勸誘他們「帶點貨回台灣」,每帶一次即可抵掉一部分欠款,行情為一次折抵十萬至二十萬元不等。
檢審單位偵辦和審理王姓被告運毒案時,查知王某因生意關係常赴中國與澳門,他就是在澳門某賭場賭錢時,「因緣際會」結識由珠海來澳門的「李董」,李董表現的很阿沙力,陸續借出港幣十多萬元給賭輸錢的王某,後來李董即開口請王代運毒品入台,用以折抵欠款;結果一年半前的一次運毒任務,王某失風被捕。
當時,李董透過中國籍手下,在澳門機場交給王某一只行動電話和一個手提袋,告知入境台灣後,有人會打行動電話給他取貨,一公斤海洛因則藏在手提袋底層隔板下方,上面則擺日用品掩飾。
王某搭機抵台入關時,被檢查出夾帶毒品,移請檢調單位追查,王某承認幫人帶東西回台,但辯稱不知是毒品,但檢方和法院依偵審所得,未予採納。
另一件劉姓被告運毒案,同樣為劉某先在賭場輸錢,結識綽號「王哥」的男子後,陸續商借數十萬元,後來王哥安排劉某到中國珠海會見李董,劉某也被吸收為運毒交通。
劉某是在九十二年4月底被捕,他當時也夾帶約一公斤毒品量,藏在一件背心夾層內,入境時被截獲落網。
據指出,販毒集團若在泰、柬等國尋覓台灣遊客夾帶毒品,貨源皆來自金三角;而此一集團從中國珠海出貨,中轉澳門後再入台灣,研判貨源有可能直接來自中國邊境山區。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