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地案主腦梁展文收聲
【大紀元11月29日訊】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聆訊嘉亨灣事件,在01年擔任建築事務監督的屋宇署署長梁展文,按照政府訓令出席聆訊,但他以申請司法覆核為理由,拒絕回應議員質詢。帳目委員會決定星期四以特權法傳召梁展文,梁在晚間表示同意合作。
帳目委員會昨日聆訊嘉亨灣事件,邀請剛開始退休前休假的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任秘書長梁展文出席,他最初拒絕,唯在局長孫明揚訓令下,最終出席會議。但他以就審計署長的報告已經申請司法覆核為理由,拒絕回答議員質詢,令到聆訊進行不足1小時即被迫中止。帳目委員會決定星期四再召開聆訊,並首度引用權力及特權法傳召梁展文。委員會主席黃宜弘說,如果梁展文再拒絕作答,等於藐視法庭,是否起訴由律政司決定。
梁展文離開時被記者包圍,但他拒絕回應記者的提問,經過約1小時擾攘後,才能夠離開立法會大樓。他晚上發表聲明,表示在考慮過各種因素後,會如期出席周四的聆訊,並會詳細回應帳目委員會的提問。
他表示,審計署在今年4月至10月進行有關嘉亨灣的調查時,完全沒有接觸他,也沒有給他任何機會作出答辯,因此報告書對他提出的批評完全不公平。他只在11月1日收過由現任屋宇署長以便條送來最後一份草稿的影印本,但據他所知,這個影印本已經成為定案。
較早前,梁展文已入稟高等法院,指審計署對他的批評已影響他作為一個公務員的聲譽,要求法院指令推翻審計署報告中的3項批評。入稟狀指稱:審計署所作出的批評不合理,存在誤解;審計署長在公開報告前,未有給予他答辯的機會;審計署長對他提出3項批評的決定,超越條例所賦予的權限。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長孫明揚說,由於梁展文仍屬公務員,因此訓令他出席立法會會議,但梁展文已申請司法覆核,他如何回答議員質詢,不在訓令範圍之內。
行政長官曾蔭權說,梁展文有權就審計署報告提出司法覆核,如果梁展文日後在政府成立的獨立調查委員會聆訊中拒絕作答,政府會徵詢法律意見處理,他希望梁展文可以在所有調查工作上合作。至於立法會帳目委員會決定傳召梁展文,這是帳委會的決定。
審計署昨日發表聲明表示,署方的衡工量值式審計,是按照程序指引進行,並按照要求在8月把審計報告的擬稿送交屋宇署署長、其他有關管制人員和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以便他們提出意見;屋宇署署長及有關人員的回應,亦已納入審計署發表的審計報告內。鑑於梁展文已就嘉亨灣事件提出司法覆核,審計署暫時不宜再發表任何意見。
在今次嘉亨灣事件中,審計署報告直指當時的決策者、當時任屋宇署長梁展文,批評他無將公共設施列入建築樓面面積,令政府損失1.25億元,又無理會其他部門反對,運用酌情權,批出額外樓面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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