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22日訊】自九十年代以來,隨著整個社會風气的敗坏,國內新聞界也是世風日下,一個最突出的表現就是有償新聞的泛濫。越來越多的單位為了利用媒體宣傳自己,主動給記者送錢送禮,想方設法拉關系;与此同時,寫稿權、發稿權則成了記者手中為自己牟利的工具。對于送上門來的紅包禮品,他們中鮮有不心安理得笑納的,主動索要者也大有人在。新聞界同行們碰到一起,最熱門的話題之一就是誰的油水多。由于工作關系,我經常与新聞界打交道,深知在這种社會風气下,能出污泥而不染者,簡直是鳳毛麟角。我個人知道的唯一一個例外是一位法輪功學員。
那還是在1997年的新年吧,在我們常州舉辦了一次心得交流會,有將近十個人發言,其中有一個人的發言給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這個人是南京新華日報的一位記者,叫陸小偉,他發言的主要內容是講自己煉了法輪功后,怎樣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在本職工作中去名利之心的。
据他介紹,他是從事經濟報道的記者,平時主要跟工商企業打交道。1992年,有一次他去一家企業采訪,采訪結束后,這家企業派車送他回程,臨別時,企業的宣傳科長緊緊握住他的手,他當時就覺得那人的手掌中夾著什么東西。但直等那人走后,他才把自己的手掌伸開來,一看,里面原來是兩張百元大鈔。這是別人第一次給他送紅包,也是他第一次收別人的紅包。當時覺得心里很別扭,感覺不大對。這以后,這樣的事漸漸多了起來,到后來更是變成了家常便飯。見同行都好這個,他自己的心態也慢慢起了變化,從一開始的心不安開始變得心安理得,最后也有點熱衷起來。有時參加一個什么活動,別人沒給自己送東西,甚至還會怪對方小气。
煉法輪功后,他明白要做一個真正的修煉者就必須放下貪利之心,紅包也好禮品也好,都不是自己應有的勞動所得,而屬于不正常的灰色收入,作為一個修煉者是不應該要的。不過,這個理雖然一下就明白了,但真要做起來卻感到很難。當時,他給自己定下的准則是,不主動去想去要,別人給自己的還是照常收下,反正不是自己主動要的。
隨著修煉的深入,他漸漸覺得僅僅這樣做,貪利之心其實還是沒有真正放下。于是,他對便于拒收的紅包當面拒收,實在不便當面拒收的,收下后就交到“希望工程”。再后來,他覺得光這樣做還是不夠的,那些禮品也是不該收的呀。可許多時候,被采訪單位送禮時都是當著大家的面一起送的,你學大法不要,別人不學大法想要,你當著同行拒收,別人就很尷尬;收下吧,禮品又不是錢,沒法交到“希望工程”去。怎么辦呢?他決定便于拒收的就當面拒收,不便當面拒收的,先收下再將它們折算成相等的錢款后交到“希望工程”去。
這位學大法的記者介紹說,有一次,一家名牌西服厂家請他們單位的老總吃飯,也叫了他和另外几個同事,吃完飯后,這家西服厂的老板又叫本厂的裁縫給每個人都量了身材,說是要給每人做一套西服。考慮到當時的特殊情況,他當場沒吱聲。兩個月后的一天,這家西服厂的一個副經理叫他去一趟,去了之后才知道,是西服做好了,要當面給他。當時只有他們兩個人在,于是他就跟這位副經理解釋說,他是學大法的,不應該收禮。可不管他怎么解釋,那位副經理就是不听,非要他收下這套西服。沒辦法,再加上考慮到衣服已經做好,別人穿了也不一定合身,他最后只好答應收下,但表示一定要付錢,而且要按原价付,那位副經理當時也答應了。可誰知不久后,當這位副經理把西服的發票交給他時,卻只有一百元,只是個象征性的款數。而且,無論他怎么說要把衣价補齊,對方都不肯答應。回到家,他干脆自己掏出五百元,把衣价補齊,交到了“希望工程”。
几年下來,他共交給“希望工程”此類錢款數万元,因此被評為“1996年江蘇省希望工程先進個人”。
上面的事是我根据當時參加心得交流會的記錄整理的,是他本人親口說的,是真實的。听人說,99年7月法輪功遭迫害后,這位記者僅因為為大法鳴冤就被非法勞教。我想,法輪功讓他從一個貪圖利益的人變成了一個不斷純淨自己的人,這么好的功法卻不許他煉,他能不鳴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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