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17日訊】我今年47歲。1996年3月開始修煉法輪功,覺得真是太好了,下決心一定要堅定地修下去。
我是一個個體出租汽車司机。在修煉以前,我對錢財特別執著。自從修煉后,我時時嚴格要求自己。我從來不向打車的乘客多要錢,乘客少給錢我也不和他們爭。但有時遇到多給錢的,我發現后都主動退了回去。有一次有人打車去老和台。當時由于天色已經黑了,坐車的人就誤把100元當成10元的給了我,我發覺后,當時就給他退了回去。向這樣的事情我經常會碰到。每當遇到這些事時,我首先想到自己是個修煉人,不義之財不能得。作為一個煉功人就得在錢財方面看輕看淡。
今年四月的一天早上,我在某影院門前等活儿時,趁沒事,就想擦擦車。剛拿出抹布要擦車時,我一下發現車的后座上有一個長盒子,拿過來打開一看,里面裝著一把鍛煉身體用的寶劍。盒的里面還有一個寫著160元的价格的標簽。我一下想起了這是昨天打車去島里的那位解放軍同志忘下的,因為他打車時拿了不少各式各樣的盒子。該怎么處理呢?這時,我腦子里第一個念頭就是:應該給人家送去。上午這個時間活儿比較多,但我絲毫沒有猶豫,因為現在我是一個修煉法輪大法的人了,遇事要多為別人著想,而且丟失寶劍的主人也一定會為這事鬧心。想到這儿,我決定專程去島里(島里距市內約20公里)送這個寶劍去。如果半路有人打車去島里那儿,我就順路帶上;要打車上別處,我就不去。來到島里之后,我很順利地找到了那位解放軍同志,把事情一說,果然是他的東西。當他接過我送來的寶劍時,他非常激動,他說做夢也沒有想到忘在車里的東西還有人能專程給送回來。他握著我的手,不知說什么才好,只是說:“謝謝!太謝謝你了!”最后又說了一句:“你真是個好人哪!”然后從兜里掏出兩盒石林煙非要給我。我說:“我不會抽煙。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不必這樣!”歸還了寶劍之后,我感到非常的輕松和愉快。
(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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