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華西都市報》2003年10月25日第六版以”‘回馬槍’逮住25頭注水豬”為標題披露:”昨日凌晨1點,彭州工商局麗春工商所’打擊注水豬肉行動’特別小組執法人員對該所轄區範圍內的生豬屠宰點進行突擊檢查。望風放哨的不法老闆韓為良正慶幸自己逃過第一次檢查,大張旗鼓地對20多頭生豬進行注水時,卻被’殺回馬槍’的工商執法人員逮個正著。昨晨2:00,彭州市工商局執法人員驅車徑直前往麗春鎮蒲陽村一屠宰場,在路口,他們遇上了騎著摩托車的屠宰老闆韓為良,秘密行動’不幸’暴露。一見執法車輛,韓立即加大馬力向其屠宰場飛馳而去。執法人員當即將其擋下讓其帶路,先去檢查他的屠宰場。雖然韓某一直辯解自己當晚沒有宰殺生豬,但他還是利用自己駕駛技術好,速度快的優勢,在鄉村道上甩掉了執法人員。等執法車輛趕到該屠宰場時,韓為良笑著從屠宰場內走了出來。經過現場檢查,執法人員發現,整個屠宰場除了兩個小工,20多頭毛豬躺在豬舍內外,並無注水痕跡。凌晨3時許,執法人員在對麗春鎮的屠宰點進行例行檢查後,又火速殺了個’回馬槍’,趕到韓老闆的屠宰場,執法人員將車停放在離屠宰場五六百米遠的院子內,沿著一條碎石道徒步前行。在離場點近五十米的地方,透過打開的大門,執法人員用攝像機將幾個小工用高壓水泵給豬灌水的場面全部錄入鏡頭。庚即,執法人員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衝入場內,現場讓人目瞪口呆:25頭豬的四肢被捆,嘴角被鐵環勾著,一根塑料管被強行插入嘴中注水,豬們被灌得漲鼓鼓的,’胖’了許多。被注水的豬全都奄奄一息,躺在水泥地上,有的口吐白沫,有的尿流不止,有的肛裂濺糞,場面慘不忍睹。面對再次’光臨’的執法人員,韓老闆半天說不出話來。在事實面前,他只得承認了自己的不法行為。……”
定靜齋主曰:考”注水豬肉”這項既使國人蒙羞又嚴重坑害國人的恥辱發明,蓋起於大陸”改革開放”之初,迄今已有整整20年的歷史了。據說本項發明肇始於吾蜀省城附近郊縣某自然村,始作俑者的姓氏已不可考,然其影響力則大而且廣,很難制伏矣。為什麼要如此滅絕人性地給哀哀就死的豬們注水?回答只有一個,那就是:利慾熏心,為了多賺黑心錢。延至今日,’注水’劣風已由策源地波及鄰省進而覆蓋全國了。據傳,在這頁很不光彩的”注水”外史上,尚流傳著不少外省籍屠宰匠,不遠千里慕名到蜀省的注水之鄉來向當地注水高手拜師學藝的故事呢。於是,這項辱沒祖先,坑害消費者的恥辱發明遂氾濫成災禍及四方矣。據知情人講:通常,一頭待宰之豬可以注入5至10多公斤的水。這樣一來,一頭豬便在並不勞神”只虧良心”的情況下淨增了一大筆利潤。如此立竿見影的事,對既未受過良好教育又未接受過宗教洗禮且急欲脫貧致富的某些村民來說,不失為”奔小康”的終南捷徑。於是,幹此營生者,一時延頸企踵、趨之若鶩。給待宰生豬注水,竟成了必不可少的一道工序。故消費者在市場上買到的大多是水濕浸透的注水豬肉,有的屠宰戶良心更黑,為了省事,甚至用髒水進行灌注。注水豬肉之害,不僅直接破壞了豬肉本身的色鮮味,更有損於消費者的身體健康,也給豬肉食品的加工(如香腸等)及儲存造成很大的困難。透過豬肉”注水”現象,我們看到的是一個民族道德良知的急速淪喪,幾成不可挽回之勢。這決不是只靠大蓋帽運用常規的管理方法,對作奸犯科者課以罰款所能根治的了。誠如李慎之先生所說:”必須對國民重新進行公民教育,首先從小學生抓起。”
定靜齋主曰:一個人當他連做人的最起碼準則都不要了,他還有什麼顧忌的呢?他還怕什麼呢?吾人不得不坐下來認真思索一下了,為什麼同為中國人的台灣地區及近年回歸的香港、澳門二地都沒有出現過這種醜惡現象呢?難道醜惡只適合在大陸”生、長、化、收、藏”嗎?
末了,定靜齋主懷著極其沉痛的心情,告訴大家一個更加可悲的消息,即:”注水”現象正在齋主居住的那片土地上方興未艾,發揚光大著哩!”注水家族”的成員除了豬以外,更推廣到牛、羊、雞、鴨、鵝、兔、魚以及某些水果,以及蔬菜中的茄子、西紅柿,甚至還搭上了雞蛋……嗚呼哀哉!其奈何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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