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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省長卑詩納稅人支付130萬遣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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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2年12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何清心加拿大溫哥華編譯報導)省長尹大衛(David Eby)從賀謹(John Horgan)手中接過省長職位時, 5名離職高管獲得的遣散費達130萬元。

根據溫哥華太陽報報導,前副省長兼公共事務首席官員瓦納梅克(Lori Wanamaker)的遣散費為591,089元。

瓦納梅克自1993年起任職公務員,2020年,她被賀謹任命領導公共事務。她離任時的薪水為322,517元,若包括退休金,福利和各種費用,金額達到369,885元。

省長尹大衛(David Eby)宣誓任職時,她被任命為卑詩水利局董事會成員,卑詩水利局董事會成員薪水從30,00090,000元,具體多少取決與她參加多少次會議。

前通訊副廳長扎德拉維克(Don Zadravec)離任時獲432,381元遣散費。

賀謹的副幕僚長霍金(Amber Hockin)曾獲新省長尹大衛挽留,但她最終選擇離職,並獲得189,291元遣散費。

賀謹的高級行政協調員Jarrett Hagglund收到75,366元遣散費。

反對黨質疑:為什麼不平順交接

卑詩省自由黨財政評論員Peter Milobar質問新省長,為什麼不努力做平順交接,等待賀謹任命的官員退休。「看來新上任的省長和他的團隊,迫不及待上任,不想等現任自行離任」, Milobar 說:「沒有想平緩交接,或(讓他們)轉任其他職位避免遣散費,省長1118日上任就批准130萬的花費。」

省長辦公室在一份有關交接的聲明中稱是「對省長辦公室的角色,責任和架構的重組。這是獨特的交接期,要在現政府和新政府之間交接。」

Milobar表示,瓦納梅克有29年的公共服務經驗,其遣散費「並不讓人特別驚訝。」最讓人驚訝是Geoff Meggs的遣散費,做為原省長賀謹的首席職員,他僅有在職5年。

Meggs是前溫哥華市議員,2017年加入賀謹辦公室團隊,他2022年的年薪為208,274元。  

政府僱員的遣散費由公共事務專員決定,會考慮不同因素,諸如年齡、服務年限、被重新僱傭的機會、職業特點等,最高金額可達到18個月的薪資。

如果在遣散期間,被遣散僱員獲得政府重新僱傭,一部分遣散費會被收回。例如,如果一個政府員工在被解僱後兩個月又重新被僱傭,遣散費是六個月的工資,他會被要求返還4個月遣散費。

Milobar說在賀謹和尹大衛期間,省長辦公室高薪職員的人數在持續增長。使得納稅人承受在省長交接期的更高的遣散費。如果退休或者辭職不會發放遣散費。

2017年卑詩新民主黨在省選中勝出,賀謹接任省長職位後,解僱了133位卑詩自由黨僱員,耗費遣散費1130萬元。

Milobar指出,政府並沒有更替,只是換省長而已。他說:「這就是為甚麼遣散費顯得如此突出。」◇

責任編輯:李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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