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9年07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賴玟茹台灣台北報導)冒用健保卡事件常發生,健保署就查獲去年一名中國籍配偶,將健保卡給罹患胃癌的表妹,表妹冒用到病逝,醫療費高達約90萬元,直到表妹需開立死亡證明書時,表姐才說出實情。健保署長李伯璋表示,當醫療人員沒有特別注意的時候,冒用健保卡可能過了就算了,當然還是希望各大醫療院所確定身分時,能夠進行雙卡認證。
據健保署統計,2014年至今共35件冒用健保卡事件,包含外籍人士19件、本國籍16件,使用醫療費用合計超過175萬元。去年發生的中國籍配偶將健保卡借給表妹的案件,所使用的醫療費高達約90萬元,也是迄今所有冒用健保醫療金額最高的案件。
健保署專委董玉芸表示,目前該名中國大陸籍配偶已被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緩刑2年,要求償還醫療使用費用112萬元並遭檢方起訴。
董玉芸表示,冒用健保卡案件35中,以外籍人士17件最多,其次為本國籍人士16件、最後陸籍人士只有2件。外籍人士盜用案件,多為學生、外籍勞工冒用合法外勞健保卡,但因健保金額位在數千元至數萬元之間,以致多年都未被查出,另本國多由通緝犯冒用,也有民眾拿親屬健保卡領取安眠藥,直至申請商業保險後,發現上面有精神異常的疾病紀錄,才被發現冒用健保卡。
健保署長李伯璋表示,陸籍冒用健保卡案件雖然只有2件,但冒用健保金額最高,其背後有多少黑數沒被查出,案件數量目前無法統計。
董玉芸表示,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若醫院未核對就醫者身分文件,健保可不予支付醫療醫用,並可處分記點、停約等,另醫院明知冒用又申報,可扣減醫療費用10倍金額、開罰2至20倍金額。民眾出借及冒用健保卡者,將涉及詐欺、偽造文書等罪責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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