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8年08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天睿澳洲悉尼編譯報導)週一,參議院委員會一致推薦設立一項全國性法律,如罪犯無法主動自證其財產的來源合法,其資產可能會被政府沒收。新法律不再需要檢控官證明罪犯的不明財產來自犯罪所得。
聯盟黨、工黨和綠黨在參議院委員會上均對新立法投了贊成票。新法還規定,10萬元以下的不明財產可以被豁免;如果法庭認為下達不明財產調查令「不符合公眾利益」,對方的財產也可被豁免。
目前,新州、維州、昆士蘭、西澳和塔斯馬尼亞的不明財產相關法律都各不相同,而首都行政區(ACT)甚至沒有相關法律。
十多年來,警察聯合會一直在遊說聯邦政府制定該全澳統一的法律,以防止罪犯利用各州法律的不同來鑽空子。
內務部長達頓(Peter Dutton)也認為,當前以州為基礎的法律架構可以被罪犯利用來逃避法律制裁,而新法律將和當前法律架構相結合,可以讓通過犯罪所得的財富無所遁形。
雖然法律理事會( Law Council)擔心新法律的回溯性會影響犯罪前獲得的財富,「挑戰法治的基本價值」。但是,參議院委員會認為,如果一個人積累了巨大財富,卻在過去幾十年裡沒有明顯的合法來源,這是站不住腳的。從而使得回溯性成為新法必須的特徵。
除此之外,銀行將被強制交出罪犯名下任何來源不明財產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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