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環聯手 破非法棄置有害廢石綿瓦
【大紀元2017年11月03日訊】(大紀元訊)日前,新竹縣寶山鄉一處空地遭附近居民檢舉非法棄置營建廢棄物,檢察署、警政署及環保局多日跟監聯手破獲非法傾倒掩埋大量有毒營建廢棄物,其中石綿為國際癌症研究署(IARC)歸類為1級人類致癌物質,棄之現場危害民眾健康。
現場查獲林姓及姚姓等2名嫌疑人表示,受僱於駱姓土地承租人,參與人還有宋姓地主。他們並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逕行從事廢棄物清理工作,已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及第46條相關規定。目前4人已由保七總隊進行警訊筆錄,並移送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中,4人將面臨最重5年刑責,並得併科最高新台幣1,500萬元罰金。
環保署表示,石綿早於78年5月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二類毒性化學物質公告列管,並逐年限縮石綿使用用途,目前除了石綿用於剎車來令片製造可使用至107年1月1日外,其餘用途均已禁用。
環保署也呼籲,民眾有石綿建材拆除需求時,應依據內政部「建築物拆除施工規範」委託合法營造業或拆除業者、清除處理機構協助。合法清除機構可連結至環保署清除處理機構服務管理資訊網(//waste1.epa.gov.tw/Grant/GS-UC60/QryGrantData.aspx)查詢,切勿為了省錢委託非法業者清理為維護民眾健康。
責任編輯:黃郁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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