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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尼亞案中共搞媒體認罪 臺法律界批不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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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4月19日訊】在肯尼亞(臺譯肯亞)涉及電訊詐騙案,被移送大陸的其中兩名臺灣嫌疑犯,日前在中共央視認罪懺悔,重演未審先判的戲碼。對此,臺灣法律界人士批評,哪個文明國家會搞「媒體認罪」?

肯亞案臺人涉案 中共官媒從早播到晚

據中央社報導,涉及肯亞案的45名臺籍嫌犯被押解到中國大陸後,新華社及中央電視台4月15日從清晨到晚間新聞聯播,先後報導公安審訊臺籍嫌犯的內容,甚至披露包括簡姓、許姓等2名臺人認罪懺悔的畫面,重演未審先判的「媒體認罪」。

據臺灣《自由時報》報導,中(共)國公安部17日再度搬演「媒體認罪」戲碼,先安排包括新華社、央視等,及臺灣中天電視、旺報在內的七家媒體,旁聽肯亞案臺籍嫌疑人接受公安偵訊並公開認罪,對象是日前公開喊冤的劉媽媽之子「阿廷」;他坦承,到肯亞確實是從事電信詐騙。

對於中(共)國連日來在電視上播出被關押人犯公然認罪的自白影帶,臺大法律系教授 陳志龍說這是不對的,中(共)國此舉既違反偵查不公開,也侵犯人權,未經審判程序檢驗證據,即要求嫌疑人公開自白認罪,未審先判,剝奪嫌疑犯的辯護權,「哪個文明國家是這樣搞的?」

曾為法律教授的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提到,每個國家都希望能更有效率的打擊犯罪,但隨著人類社會的進步,只要是文明法治國家,都會堅持以正當的法律程序來審判、定罪。他表示,國家在打擊犯罪的時候,也要讓犯罪嫌疑人在正當的法律上程序上接受審判、定罪,這也是幾百年來,文明國家在建立法治制度時所追求的目標,而中(共)國的行為,相信文明國家都自有評價。

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表示, 中(共)國經常在跨國案件搞小動作,不願提供完整卷證,造成國內檢調系統辦案困難,事關主權與公民人權,法務部不應因可能輕縱人犯就讓步,反而更應向中方嚴正聲明,要求遵照兩岸司法互助協議,提供完整卷證。

肯尼亞案破壞兩岸現狀

臺大法律系教授姜皇池投書臺灣《蘋果日報》表示,中(共)國對兩岸現狀的破壞,在臺灣竟出現一種聲音,好像臺灣堅持管轄權是包庇犯罪,而中(共)國指責臺灣「縱容日益猖獗的跨境電信詐騙活動,是對眾多受害者權益的漠視和再度傷害」。

姜皇池強調,事實上,中(共)國若真如此愛民,就該努力將中國檢察、公安與法院體制透明化,民主化,重視人權,而非讓百姓一聞檢、警、調,即若見鬼魅,驚慌失措,讓歹徒有可乘之機!

姜皇池表示,孔子說:「吾恐季孫之憂,不在顓臾,而在蕭牆之內」,「歹徒」固需加以譴責,但中(共)國的獨裁與輕視人權政治環境,恐亦是此類詐騙行為得以歷久不衰原因之一?在中(共)國指責臺灣軟弱無力之際,是否亦該自我反省?

對於外界質疑臺灣輕判詐騙案,準法務部長邱太三表示,詐騙案有很多類型,如臺灣人在臺灣詐騙臺灣人,臺灣人在臺灣詐騙中國大陸人,臺灣人在第三國詐騙臺灣人與大陸人,臺灣人與大陸人在第三國詐騙大陸人,大陸人在大陸詐騙臺灣人等。他強調,不同型態應有不同作法,未來希望建立標準作業流程。

 

責任編輯: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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