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沒有父親養家的情況下,母親不得不出去找工作。謝姬拉出生沒多久,母親就到工地當搬運工,跟我父親的新妻子一樣。所幸她是個強壯的婦人,能負擔這類沉重的體力活。母親的收入非常微薄(即便以當年印度農村工人的標準來看也是如此),在烈日下從早到晚以頭搬運沉重的磚石,也只能賺到區區幾塊盧比。她一週工作六天,收入大約只有一塊三十分美金。古杜也出去找工作,他的第一份工作是在餐廳洗碗,收入連半塊美金都不到。
在伊斯蘭教區乞食所得到的食物種類比以前還多,有時甚至能吃到羊肉或雞肉。我記得在節日、婚禮派對或其他慶典時也能吃到特別的食物,而且這類活動舉行頻繁。有些慶典活動還不斷舉行,這代表我們不只有得玩,還有許多免費食物。
在衣物方面,我們都是穿鄰居的舊衣服。幸好當地氣候溫暖,我們也不需要太多衣物,簡單的棉質衣服就已足夠。接受教育就不用想了。我當年經常徘徊在聖若瑟書院外,看著幸運的學生來來去去,坎德瓦的孩童至今依然在此就學。
古杜身為長子,他認為自己有責任扛起家計,因此不斷找新工作,想多賺一點錢回家。有人告訴他,在火車站月臺上兜售物品能多賺點錢,因此他才開始向旅客推銷牙刷盥洗組。他也因為兒童勞工法被關進監獄──當地警察都認識他,也認識我、卡魯和附近許多小孩;在警方眼中,我們都是投機分子,甚至可能是小偷。舉例來說,我們知道要如何在車站內的貨運列車中,割破一捆捆堆疊的大米或鷹嘴豆,一般來說我們都能順利脫身,抓到頂多被打耳光,也不至於因此對社會構成嚴重傷害。可是基於某些不明原因,儘管古杜被捕時是可以受到法律保護,警方還是把他關進監獄。
幾天後,一名當地警察才告訴母親古杜的下落。她帶著所有孩子到青少年監獄,那是一棟令人印象深刻、如龐然大物的建築。母親哀求警方釋放古杜。我不知道母親說了什麼,但我很確定她的意思是,如果兒子沒出來,她絕不會離開。
父親徹底拋棄我們,而母親選擇獨自將孩子撫養長大。家人告訴我,父親跟我們同住時行為非常暴力,會把心中的不滿發洩在家人身上。當然,那時我們非常無助──個孤單的女人和四個小孩對上憤怒的男人。他想要擺脫我們,並堅持娶新妻子,甚至試圖強迫我們離開坎德瓦。可是因為母親沒錢帶我們離開,也沒有地方可住,更無謀生之道,加尼什塔萊是她唯一能生存的地方。最後,是我父親和她的新妻子選擇搬到坎德瓦郊區,這才稍稍改善我們的困境。
我當時年紀太小,無法理解父母分離的原因,以為父親只是不在家。有幾次我拿到塑膠拖鞋,據說是他買給我們的。
我唯一有印象見過父親是在四歲時,因為全家人都得去他家看剛出生的寶寶。記得那段路真的好長,母親一早叫醒大家著裝,我們在酷熱的天氣中步行到坎德瓦市中心搭公車。我特別注意謝姬拉,她當時因為天氣炎熱、加上長途步行,整個人一副快虛脫的模樣。公車車程只有短短幾小時,但加上步行與等待時間,整趟路要花上一整天,下車後又得走一個小時,等我們抵達村裡已是深夜。
當晚我們擠在某戶人家的家門口,屋主是母親認識的人,不過裡面已經沒有空房,反正晚上很熱,睡門口也不會太難受,至少不必流落街頭。隔天早上,我們幾個人分食一小塊麵包與牛奶後,我才知道母親不會跟我們一起去看父親,因為人家不准她去。因此,我們四個小孩就在父母雙方的共同友人陪伴下上路,前往父親的家。
儘管發生這些事──也或許是我太健忘──我還是很開心看到父親站在門邊迎接我們。我們進入屋內,看到他的新妻子和小寶寶。在我看來,他的太太對我們很好,煮了一頓豐盛晚餐,我們還在他家過夜。不過半夜時,古杜把我搖醒,他說他和卡魯要溜出去,問我是否要一起走;當下我只想睡覺。我再醒來時,聽到有人大聲敲門,父親出去應門──原來是一名男子看到我兩個哥哥從村裡跑向後面的田野,擔心他們會被野生老虎攻擊。
我後來得知古杜和卡魯那天晚上是要逃走,他們對於在父親家裡發生的事情感到很不高興,並且想擺脫父親和他的妻子。所幸當天早上就找到他們,兩人安然無恙。
但這衍生出新的問題:同一天早上,我站在街上看到父親走來,後面還跟著幾個人,我意識到他是在追打母親。就在離我不遠處,母親突然停下腳步,轉身面對父親,雙方發生爭執,大聲憤怒叫囂,而且雙方瞬間各自有人馬助陣。雙方的爭執後來演變成印度教與伊斯蘭教之間的緊張情勢,衝突一觸即發;信仰印度教的就排在我母親後方,面對著父親背後成排的伊斯蘭教徒。我們幾個小孩躲到母親背後,不曉得會發生什麼事情。接下來出乎大家意料,父親拿起一塊石頭往母親頭上砸。石頭落下時,我就在母親旁邊,她痛得跪在地上,頭部血流不止。所幸父親的暴力舉動嚇到大家,氣氛也隨之冷靜,並未再出現任何挑釁行為。當我們圍在母親身旁時,雙方人馬也逐漸散去。
一戶印度教家庭有空房收留我們幾日,也讓母親得以休養。他們事後表示,警方將父親帶走,關在村內警局的牢房裡一、兩天。
這場意外插曲也讓我對母親的勇氣留下深刻印象──不只是轉身面對追趕她的人,也因為印度貧窮人家是如此脆弱。真的,那些群眾散去只是我們運氣好。我的母親,甚至是她的小孩,當天就算死於意外也不足為奇。
9)
或許是因為我已經離開太久,對於是否要和父親見面,我是持開放態度。這很難想像為什麼,畢竟我對他的印象不深,而且都不是好事;儘管如此,他依然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是我人生故事的一個章節,或許家人有時候也要學會原諒過去的錯誤。然而,由於他在遠方,我也不知道他是否想見我,因此我決定這次先不找他。這一回我並未對任何人提起此事,而且就算要做,我也希望能得到大家的祝福。我知道這件事情必須等到與家人重新熟悉後,再小心處理。
這段期間我待在出生地、長時間與家人相處,開始思考大家口中常說的一個字──包括我在內──「家」。我最後終於回到家了,是嗎?
我不知道。走失之後,我很幸運在短時間內被一戶善良人家收養,不只是住在另一個地方,也變成另一個人。如果我當初繼續住在印度,我肯定不會是現在的我。我不只住在澳洲,也認定自己是澳洲人。我屬於布萊爾利家族,跟女朋友麗莎在荷伯特也有自己的家。我知道自己屬於何地,而且在這些地方都有深愛我的人。
但是,找到坎德瓦和我的印度家人也讓我覺得自己像是回到家。在這個地方就是有某種對的感覺;有被愛的感受,也有歸屬感,這是我事前沒想過、也很難解釋的感受。這裡是我人生前幾年生長的地方,也是血脈的根源。
因此,當返回荷伯特的時刻到來,我深深感受到離別的痛楚──時間過得太快。我答應母親、妹妹、哥哥和他們的家人,我很快會再回來。現在我知道自己有兩個家,儘管兩地相隔千里,我對兩個地方都有情感連結。
這趟尋根之旅尚未結束。我找到了一些答案,但也還有很多問題;有些甚至沒有確切答案,而這些問題始終存在。不過有一件事情很清楚:在我的兩個家──印度和澳洲──之間的這條路,我注定要走上許多回。(完)
——節錄自《漫漫歸途》/商周出版
責任編輯:王愉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