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怒視了我一會兒,臉上則帶著一種古怪的冷淡表情。她的外形嚇了我一大跳。她瘦很多。她的頭髮油膩膩地黏在頭皮上。不知道為什麼,她一手放在臀部上,身體怪異地往一邊傾斜。
她忽然朝我跑過來,用雙手把我環抱住,然後開始啜泣。她身上穿的衣服,就跟我最後一次在昆明看到她時所穿的一樣,腳上也穿著同一雙橡膠拖鞋。
「我還以為妳走了,」她大聲號哭。「我還以為再也見不到妳了。一秒鐘以前,我還以為自己在作夢,所以我捏自己的大腿,直到大腿發疼了,我才放開跑過來。」
難怪她會用那麼奇怪的眼神看我。
她撫摸了我的臉,就像她剛跨過鴨綠江時所做的一樣,要確認我是真的存在。
抱住她的我也開始落淚,但我強迫自己停止。我用手掌擦拭雙眼,同時讓自己冷靜下來。我不想讓警衛們知道我是她的女兒,因為這樣會讓情況變得更複雜。
我跟她一起坐在監獄的操場裡。她被關在一間專門囚禁外籍女性的牢房裡。她說,有一個中國女人已經在那裡關了十年。她把家族的照片都掛在牆壁上。她們沒有乾淨的水可以用。獄方每天都會提供一定分量的髒水讓飲用兼盥洗。幾天以前,她們聽說有些警衛聯手把一個泰國男囚活活打死。那個泰國人的太太跟母親關在同一間牢房裡,她從此以後天天慟哭不止。
「裡頭是不折不扣的地獄,」她說。「我們真不該離開故鄉。」
曾經消抹掉的那些景象——骯髒的廁所、女人之間彼此動手動腳,以及差到會害人喪命的衛生環境——一一浮現我的腦海。
我沒辦法辯解,但如今木已成舟。警察把我在昆明給她的那些錢全都拿走了。趁警衛不注意的時候,我塞了些當地的貨幣給她,好讓她能買些食物。
見過她之後,我回到了城鎮,同時立刻打電話給在永珍的南韓大使館。
「妳自己一個人待在那裡太危險了,」館內的領事說。「立刻離開寮國吧,這些事情交給大使館的人來處理就好。」
他這一席話相當振奮人心。「要多久才能把他們帶出來?」
「這點比較遺憾,我們還是得照規矩走。沒有更快的辦法。我們會要求他們提供相關的資料,然後請他們允許我們前往探視,不過當然這都需要時間……」
「要多久?」
「五到六個月。」
我用手扶住自己的頭。但其實不意外。我可是親眼看過這個國家的官僚機構裡的那懶惰又漠不關心的態度。
我不能把母親跟敏鎬留在這個地方。
監獄裡的口譯員把頭轉向我。「五千塊錢,」他簡單地說。
我張大了嘴。我把臉從口譯員轉向典獄長。他把手肘靠在桌上,用好幾根手指同時輕拍著桌子。他的眼睛眨也沒眨。一台轉速緩慢的電扇吹亂了他的頭髮,而他則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再把頭髮梳整齊。
「不可能,」我說。
典獄長聳了聳肩。「美元,」他說,而且還做了一個隨妳便的手勢。
接下來的這幾天,我都一大早就會去到監獄,同時不忘帶些禮物跟賄賂去給典獄長。我又開始跟他試著當朋友。那個口譯員告訴我,說我非常幸運——若是早個兩年,寮國會把所有的脫北者都遣送回去。由於國際輿論嘩然,遣送脫北者的政策才因此有了改變。
「現在,他們只要付罰款就好了,」他說。
我慢慢地把價格降了下來。我們說好的價格最後停在一人700美元。我每次獲准進去操場見母親時,典獄長都會拿走我身上一半的現金,無論金額多寡都一樣。我會陪她坐在一個遮蔽處,同時跟她報告我處理的進度。我告訴她自己正在努力籌錢時,她遞給了我一個骯髒的塑膠小圓管。裡面是我早些時候給她的現金。她只用了其中的一小部分來買飲用水。
我猜700美元應該很接近法定的罰款金額,但我仍然籌不到這麼多錢。但這次,幾乎金匯過來的所有款項都已經用盡。此外,母親還做了一件讓我更添憂慮的事。我隔一次去拜訪母親時,她帶了三個外形邋遢的人來見我——她們是一個月前被抓到的脫北者。三個人之中,有一個人年紀很大,另外兩個則是一名中年的女性跟她的女兒。母親非常同情她們的遭遇。她希望我也能幫助她們。我氣餒地看著她們,不過我知道自己會盡力去幫忙。她們把自己藏在私處的錢都掏出來交給我。我的資金現在到了1500美元——離我們需要的總數還有很長的一段距離。
此時,我15天的簽證快要到期了。兩名負責琅南塔簽證辦公室的女性官員跟我說,她們可以幫我把護照送去首都永珍更新簽證,不過因為我的簽證再過一天就要到期了,所以她們得搭機過去才行。我得幫她們支付機票錢跟相關的花費。算一算又是好幾百美元。
我恍恍惚惚地走回咖啡屋。我覺得自己所有的一切都被榨乾了,而家人遭人綁架勒贖。我癱倒在窗邊的一張椅子裡,然後嘗試去思考,但每一條思緒到最後都會進去死胡同。我沒有其它的選擇。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閉上雙眼。我正打算不顧會不會被人聽見,要開始大聲地祈求祖先的幫忙時,一個非常高的人影擋住了光線,同時用英文跟我說話。我仰起頭。陽光穿過那頭黃沙色的頭髮,並在他的髮間閃爍。
「妳是出來旅行的嗎?」他說。◇#(待續)
——摘自《擁有七個名字的女孩》/愛米粒出版社
責任編輯:林芳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