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國時期的政治家商鞅(約紀元前390~338年),衛國人。在秦國任左庶長(官職名)時,幫助秦孝公實行變法。
秦孝公六年(紀元前356年),在新法將要公佈時,商鞅為了取得人們的信任,表示實行新法的決心,他就在京都南門外邊,立了一根三丈高的木柱,並貼出告示說:誰要是能把這根木柱由南門搬到北門,就給十金(秦時以二十兩銅為一金)的賞賜。開始,人們都十分懷疑,沒有人去搬。後來,商鞅又宣佈:能搬者,賞五十金。終於,有一個人大著膽子把木柱搬到北門,商鞅果然給了他賞金五十。於是,「商鞅是說話算數之人」就在廣大群眾中傳開了。對他公佈的法令都會信從。
一千四百多年之後的北宋熙寧二年(紀元1069年),宰相王安石在推行新法遇到重重阻力時,寫了一首七言詩〈商鞅〉:
自古驅民在信誠,
一言為重百金輕;
今人未可非商鞅,
商鞅能令政必行。
(筆者不論及商鞍及王安石他們的改革,只是就詩說詩)這首詩的大意是:自古以來,管理百姓,在於講信用,說話算數。商鞅就很講信用,以一言為重,以百金為輕。所以,不能夠全盤否定、隨便去指責商鞅,商鞅那種信守承諾的精神能使政策和法令貫徹執行啊。
筆者聯想到:中共自己頒布的憲法,任何時候都沒有施行、兌現過,只有欺世盜名的一紙空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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