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10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莊麗存台灣台北報導)為落實引導保險業參與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的投資以及健全保險產業發展,行政院會29日通過金管會擬具《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草案修正要點,包括放寬保險業資金投資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時,可擔任被投資公司的董事及監察人等規定。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在行政院會後指出,目前保險業還不能投資社福相關事業,但開放投資後,可以引導充沛保險資金投入公共建設和社會福利,發揮優勢。
針對外界質疑,保險資金擔任董監事後,是否過度干涉公共建設與社福事業運作?曾銘宗表示,國外也都有派董監事,且保險業是金管會高度監理事業,假設屆時有類似情況,金管會將會介入處理。
另外,這次修法,也明定主管機關得指定機構辦理精算統計、費率釐訂、保險犯罪防制等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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