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8日電)黃姓男子申請大陸配偶王姓女子來台,移民署查出黃男是通緝犯,且涉嫌偷渡來回兩岸的案外案,今天將黃男送辦。
移民署高雄市第一專勤隊隊長王天順表示,受理黃男申請大陸地區配偶王女來台團聚案時,承辦人發現黃男所提供的入境紀錄與實際查詢資料不符。
高雄市第一專勤隊深入追查,發現黃男於民國87年因涉嫌觸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遭列管通緝,黃男為躲避刑責偷渡至大陸,後來並與來自廈門的王女論及婚嫁。
王天順表示,黃男為了讓王女順利來台,於去年10月先偷渡回台,又於今年3月合法出境到大陸與王女辦理結婚。黃男原以為所犯的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已過追訴期,應可免除牢獄之災,但承辦人透過黃男申請時提供的入出境資料,查出黃男與王女在大陸辦理結婚前,完全沒有入出境紀錄。
黃男見紙包不住火,又擔心移民署移民官懷疑他假結婚不讓王女入境,因此於接受調查時承認偷渡情事,坦然面對司法制裁。
高雄市第一專勤隊製作筆錄完畢後,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將黃男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