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波斯大詩人奧瑪•珈音的《魯拜集》(即四行詩集)中,有一個著名的比喻:每個人像一頂帳篷一樣,肉體是帳篷的支架和帆布,靈魂是帳篷裏的人,靈肉一體的人是上帝造的,這個帳篷何時搭,何時拆,取決於上帝或天命,這就是人類的定命。
詩人的雅號珈音(خیام)就是與帳篷相關的,據說取自他父親的職業。該詞英譯為tentmaker,但中文工具書的中譯「天幕製造者」欠妥,因為該詞可以兼指製作帳篷的匠人和搭帳篷、拆帳篷的苦力,從《魯拜集》的內證來看,偏重於後一義,應當是「帳篷工」。例如,英國翻譯家費茲傑羅(Edward FitzGerald)的英譯第45首,我的翻譯如下:
此處架帳篷,供他一日住,
一旦明朝赴冥土,蘇丹倒大樹。
另有蘇丹興,黧者甚忙碌,
撤除舊帳造新帳,過客一夜宿。
中譯「黧者」(the dark Ferrash),可以直譯為「黧黑的帳篷工」,ferrash是tentmaker 的同義詞。這裏的黧者,是伽亞姆作為平民詩人的自況。可以說,這首詩寫的是歷代蘇丹即伊朗君主的定命:不管他們如何盛極一時,都是歷史的過客,難免覆滅的下場。這種定命論,既彰顯了變易無常的宇宙法則,又揭示了社會發展的歷史規律。
珈音生前並非以詩人聞名,而是以天文學家、歷法家和哲學家著稱。他的哲學論文<論存在與必然性>,涉及多種不同領域的定命論,「必然性」是一個與定命論接近的概念,因此,與定命相對的自由意志的實現屬於偶然性的範疇。
經常仰觀天象的伽亞姆,相信決定人類命運的是造物主,是宇宙的「四根七宿」,即希臘哲學中的火、水、土、空氣四種要素和土星、木星、火星、太陽、金星、水星和月亮七大星宿,這屬於本體論的定命論。在《魯拜集》中,表達這種定命論的名詩是費譯第71首,依照波斯文原文和費譯,我譯為下面兩首七絕:
神筆書成無法改,
苦源深遠釀悲哀,
任君泣血淚流盡,
天命外無甘露來。
聖手揮毫寫命書,
為君生死定玄機。
慧心難改半行字,
清淚不刊一個詞。
但是,珈音並非絕對消極的宿命論者。一方面,詩人深知人類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是有限的,另一方面,他有天賦的叛逆性格。處在突厥人入主波斯的塞爾柱(Seljuq)帝國的專制統治之下,多種宗教相容的波斯日益獨尊伊斯蘭。珈音不滿於言論自由和信仰自由受到打壓,以詩歌或直率或曲折地表達他的自由之戀和正義的呼喚。類似的是,在他的哲學思想中,有一種定命論與自由意志之間的張力。這種順從自然和積極進取的兩個面向,典型地表現於上述詩歌和菲譯第99首。詩人不滿於醜陋現實和重塑宇宙的熱望,與腐敗的清末以來中國知識分子改造世界的革命呼喚遙相呼應,使得各家中譯爭奇鬥艷。胡適的中譯是他自己頗為得意的:
要是天公換了卿和我,
該把這糊塗世界一齊都打破,
再磨再煉再調和,
好依著你我的安排,把世界重新造過!
該詩波斯文原文沒有菲譯添加的向心愛之人的致辭。直譯大意是:假如我有天神手,我要摧毀老地球,開創一個新宇宙,世人如意得自由。我以詞體「歸自謠」意譯了這首詩:
工匠手,夢裏如神臨宇宙,
環球輕撥離窠臼,
重開新宇添美酒,
心無囿,自由胸臆舒身手。
《魯拜集》中許多詩歌都是吟詠美酒的。但是,詩人的酒,既是物態的紅葡萄酒,又是神祕的隱喻之酒,有時是普世之愛的象徵,藝術美和自由的象徵。伽亞姆既重自覺和情感,也強調以理智來判斷是非善惡,選擇自己的精神道路。在這首詩的多家英譯中,我最推崇的是印度學者提塔(S.G.Tirtha,860)的迻譯,譯者另出機樞,想像出一場星際足球賽:
Had I but on the skies divine control,
I’d kick this bluish ball beyond the goal;
And forthwith furnish better worlds and times,
Where love will cling to every freeman’s souls.
夢中星際足球賽,
我是射門好將才,
一腳地球踢局外,
乾坤如意重安排。
一方面,珈音高揚自由意志,另一方面,詩人避免把個人的自由意志發揮的極端。在哲學論文<論存在與責任>中,伽亞謨強調個性的「隨時必要的自我修煉,用以抵抗擾亂心智的獸欲」。珈音崇尚的精神修煉,是神祕的蘇菲之道(the Way of Sufi),其核心信仰是「自我消解」和「與神同在」。例如下面這首詩:
真醇杯底響洪鐘,
清笛浩歌氣勢宏,
神我合一愛溢滿,
自由多彩嘆辭窮!
中譯以「氣勢宏」來迻譯原詩的美學概念「崇高」。詩人崇尚的自由,是與崇高密切相連的。崇高的精神內涵,就是普世之愛。詩人心目中的「祂」或神明,究竟是不是伊斯蘭真主,這是有爭議的。詩人在多首詩中表達了這樣一種信仰:「即身有神誰識得,問道瞽盲遍世間」(Whinfield 34)。這樣的「神」,與佛教的「佛」的概念非常接近,帶有泛神論色彩。「自我消解」類似於「破除我執」,「與神同在」或「神我合一」則類似於「見性成佛」。
由此可見,在接受定命又追求自由的珈音那裡,有一個自由與約束的悖論(paradox)。這與孔子的「隨心所欲而不逾矩」的自由觀念是相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