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8月07日訊】
下午陽光時而露臉,氣溫有些回暖,我們臨時邀了二姑丈二姑媽一起去鹿港逛逛。我們換裝完畢,隨手穿上了那雙舊的休閒鞋,內人笑問著我:「怎麼又穿那雙鞋?」我說:「往返鹿港大約三個小時,剛剛好。」
其實我一直穿不慣鞋子,總覺得被束縛,很不舒服。假如不得已,就穿著功夫鞋出門,可是這樣的穿著實在很不體面。曾經,一位親戚看著我腳上的功夫鞋,笑著跟我說:「如果穿這雙鞋子,鐵定找不到女孩子。」
所以第一次和內人約會時,我就迫不得已地去買了一雙休閒鞋,穿在腳上,挺好看的,而且不用綁鞋帶,極為方便。果真,這樣的「行頭」,就讓我找到了內人。
後來我更加喜愛這雙鞋子了,時常出門穿它,可是結婚後,我才發覺長時間穿它,左腳拇指會受迫發疼。咦?這種現象以前怎沒發生過?可是後來幾次穿它,真的不到半天就會腳痛。穿了一雙會腳痛的鞋子,不是折磨自己嗎?於是內人就陪我去買了雙寬楦頭又合腳的休閒鞋。
新的休閒鞋穿起來真是舒服又體面,可是我還捨不得將舊鞋丟棄,至少它曾經帶給我好運,所以我還是將它跟新鞋並列放著。
有一次臨時外出,我試著穿上舊鞋,嘿!竟然不痛了,後來發現穿上它不超過三小時,腳就不會痛。像今天短時間的出門,我就毫不猶豫地穿上這雙舊鞋。我戲稱它為「三小時的休閒鞋」,因為適合這樣,所以我又找出了它存在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