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女性當董事益於公司決策
【大紀元2013年03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平多倫多編譯報導)近日,最新一項研究指出,在複雜問題上,公司董事會女性董事成員制定的決策,比男性董事成員制定的決定更明智,讓人們懷疑,一些沒有女性董事成員的董事會,是否真的為投資者提供了優質服務。
研究對全國627個公司董事會決策過程進行分析,發現女性成員在複雜重大道德推理等技能上的平均得分,比男性高,這意味著,在複雜問題上,女性通常能做出更好的決策。
研究作者之一的麥卡馬斯特大學商學教授巴特(Chris Bart)表示,研究說明,沒有設置女性的董事會,很有可能是在騙投資者;另外,不讓女性享有男性一樣的地位擔任董事會成員,目前也沒人能說出合理的理由。
Catalyst女性倡導組織數據顯示,目前本國上市公司董事會成員中,女性占10%,這一比例多年幾乎沒有變化過;近年來,多項研究指出,董事會中女性比例較大的公司,經濟效益更好。
男性更守舊 女性更合作
巴特表示,公司董事會中女性成員少,不是因為高層女性比例少,而是因為一些男性不願因女性具備更具挑戰性的女性決策能力、對傳統或既定權力結構敬畏更少,而僱傭女性出任董事會成員。
他說,與女性相比,男性是群體性動物,對權力結構更敬畏,女性則不然,她會說,傳統和過去的行事方法雖可理解,但為甚麼不換個角度看問題呢,幹嘛還要延用過去50年不變的的老方法呢?
研究發現,在複雜問題決策測驗上,男性與女性董事成員得分都不錯,說明董事會成員,無論男女,都是不錯的決策人,但在決策過程的「複雜道德推理」(包括考慮多個團體觀點、使用合作與共識達成方法、採取一致非獨裁式的決策等)這一問題上,女性平均得分偏高。
研究顯示,與女性相比,男性在制定決策時,更多依據規則章程、傳統行事方法或尋求相處之道等。
巴特表示,男女這一決策差異,主要原因可能是女性天生就具備良好的社會合作與共識達成能力,這種天生能力比男性好,在董事會決策層面上,也的確需要這種能力,才能發現更多可能性和其他方法,使得決策更公平和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