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10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蘇泰安台灣嘉義報導)交通執法單位過去只要透過隨身電腦,即可快速查知違規駕駛人之各項資料,現在警方不希望民眾對警察取締視為是在「搶錢」、「把民眾當提款機」之負面看法。因此該局對於各類交通違規,要求由執行交通稽查員警當場對其施以勸導,並登錄於該局所建置之「交通執法勸導管理系統」,以供員警告發與勸導之參考。
警方指出,本項系統建立後警察局除利用社區治安會議及其他集會場合,加強對民眾宣導交通安全常識及規則外;對年長者且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事故)及情節輕微之違規,要求同仁得施以勸導,免予舉發,勿為了績效而開單告發,秉持正確執法觀念,避免執法過當之情事發生。
警方說,102年1至9月份計勸導建檔1萬5,388件,其中「強化行人路權」暨「尊重路權禮讓行人」之行人違規部份,本年度勸導計402件。隨著數位時代來臨,車籍、駕駛資料,讓駕駛人隨身攜帶行、駕照,幾乎僅剩下「沒帶要被開罰單」的負面功能,警察局為減少民眾抱怨,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免予掣單舉發,以有效改善交通順暢。
警察局局長薛清蓮強調,警察開單没有績效獎金,取締告發只是手段,並不是為政府增加歲收或把民眾當提款機,最主要目的希望大家能養成「尊重路權、禮讓行人」遵守交通規則守法習慣,使交通更順暢。
(責任編輯:王愉悅)